秦山地区乏燃料干法贮存项目130/20T吊车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秦山地区乏燃料干法贮存项目130/20T吊车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QT020WXR371C11506BD/PYGS-20HDGC020411
2.2项目名称: 秦山地区乏燃料干法贮存项目130/20T吊车设备采购
2.3项目概况:秦山地区乏燃料干法贮存项目是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在秦二厂厂区内开展建设的乏燃料干法贮存项目,用以解决秦一厂、秦二厂乏燃料贮存问题,过渡至后处理大厂建成,从而保证各机组正常运行。秦山地区乏燃料干法贮存项目划分为两个阶段,本期建设第一阶段,规划贮存秦二厂800组乏燃料组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造25台干法贮存容器,在秦二厂厂区内新增一座容器操作和贮存厂房,建设满足上述1400组燃料组件贮存的厂址基础设施(混凝土基础底座、实物保护围栏等)。本工程第一阶段开工时间为2019年12月,建设周期48个月。
2.4招标范围:130/20t吊车1台套,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及相应的备件、服务等。设备分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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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0T吊车 |
安全等级 |
NITS(非安全级) |
质保等级 |
QA3 |
抗震等级 |
NO |
2.5交货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秦山镇秦山核电二期干法项目现场
2.6交货期: 2021-12-3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有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且许可证范围覆盖本招标设备。
3.3.4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6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贸易商、代理商投标。
3.5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0年09月18日12:00—2020年09月24日17:00(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