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煤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委托,现将取暖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述
项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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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种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进场次数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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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煤 |
吨 |
360 |
进场场次:1次 |
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公庙子 |
不能自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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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 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运杂费:运杂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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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所投产品;
3、投标供应商必须为生产或销售型企业;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没有上述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的相关证明;
5、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相关证明;
6、供应商为煤炭生产型企业需具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的承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承诺;
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0、为非外资参股企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0年09月21日至2020年09月2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递交报名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没有上述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的相关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相关证明;
(6)煤炭生产企业需提供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
(7)投标人为非外资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8)其他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要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否则无效。
五、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9日 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9日 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