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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稽查局稽查指挥管理信息化体系(四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0-10-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稽查局稽查指挥管理信息化体系(四室)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货物/家具用具/组合家具,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视频信息处理设备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宝鸡市 公告时间 2020年10月08日 19:58
联系人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稽查局稽查指挥管理信息化体系(四室)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长安北路8B陕西高速大厦16楼(省体育场东门向北50米浙商银行南侧门上16楼)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19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稽查局稽查指挥管理信息化体系(四室)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一标段采购内容:稽查指挥会商室、稽查询问室、案件查账室、检举接待室的软硬件设备和集成实施服务;二标段采购内容:“四室”对应的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及办公家具采购。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199.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一标段采购预算为150.50万元(人民币);二标段采购预算为48.50万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标段投标人的资格: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若没有可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 三、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中经招标             
地  3.项目 电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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