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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管控平台采购A招标公告

   日期:2020-10-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大庆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管控平台采购A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庆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管控平台采购A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管控平台采购A。本项目仅面向小微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预算金额:3,650,000.00元,最高限价:3,60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此价格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验收,服务期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的,该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须提供本企业的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规定格式填写),不提供声明函的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退出投标时限:如供应商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为。详见:
/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公-安局
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3.项目 采购人 电 

2.2.4医院内保管理
支持挂号、就诊、住院信息管理,通过对接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患者的挂号信息、就诊信息以及住院信息等的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支持人员、车辆出入信息管理,通过对接医院的出入口管理系统或者接入医院的人员、车辆出入管控设备,实现对进出医院的人员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2.2.5 校园内保管理
中小学、幼儿园信息管理功能符合以下要求:
支持人员、车辆出入信息管理,通过对接中小学、幼儿园的出入口管理系统或者接入中小学、幼儿园的人员、车辆出入管控设备,实现对进出中小学、幼儿园的人员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支持校车信息登记管理功能,通过对接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管理系统或者通过在系统上录入、删除、更新、审核、注销校车的登记信息功能;
支持学生、家长信息管理,通过对接中小学、幼儿园的学生、家长管理系统(支持 EXCEL 表文件导入)或者通过在系统上录入、删除、更新、审核、注销学生、家长的登记信息功能;
支持校园周边信息管理,通过对接地方自建的校园信息系统数据对接、联动功能,如校园周边的小商小贩情况、娱乐场所情况、违章停车情况等。
高校信息管理功能符合以下要求:
支持人员、车辆出入信息管理,通过对接高校的出入口管理系统或者接入高校的人员、车辆出入管控设备,实现对进出高校的人员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支持学生、家长信息管理,通过对接中小学、幼儿园的学生、家长管理系统(支持 EXCEL 表文件导入)或者通过在系统上录入、删除、更新、审核、注销学生、家长的登记信息功能;
支持社团组织信息管理,通过对接高校得社团组织信息管理系统(支持 EXCEL 表文件导入),或者通过在系统上录入、删除、更新、审核、注销社团组织信息的信息功能。
 
表3校园内保管理系统配置表及其实现方式

 

项目

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

要求

1

智慧校园综合管控系统

中小学、幼儿园、高中及高校的出入口

应配置

2

安保系统1

防区视频监控

中小学、幼儿园、高中及高校的出入口

应配置

3

一键多级报警

中小学、幼儿园、高中及高校的出入口

应配置

4

可视语音对讲

中小学、幼儿园、高中及高校的出入口

应配置

5

访客身份查验

中小学、幼儿园、高中及高校的出入口

应配置

6

车辆出入管理

中小学、幼儿园、高中及高校的出入口

应配置

7

内部人员管理

中小学、幼儿园、高中及高校的出入口

应配置

8

信息一键发布

中小学、幼儿园、高中及高校的出入口

应配置

9

执勤状态管理

中小学、幼儿园、高中及高校的出入口

应配置

10

报警多级联动

中小学、幼儿园、高中及高校的出入口

应配置




 
2.2.6军工企业内保管理
军工企业内保管理功能符合以下要求:
支持人员、车辆出入信息管理,通过对接军工单位的出入口管理系统或者接入军工单位的人员、车辆出入管控设备,实现对进出军工单位的人员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支持运输车及驾驶员信息管理;
支持与地方自建系统数据对接、联动功能,如军工企业基本信息、从业人员信息、留学生信息、安保人员信息、执勤状态信息及报警联动信息等。
表4军工企业内保管理系统配置表及其实现方式

 

项目

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

要求

1

智慧园区综合管控系统

军工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2

安保系统1

防区视频监控

军工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3

一键多级报警

军工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4

可视语音对讲

军工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5

访客身份查验

军工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6

车辆出入管理

军工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7

内部人员管理

军工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8

信息一键发布

军工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9

执勤状态管理

军工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10

报警多级联动

军工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11

安保系统2

目标识别

军工企业的周界、重要区域防护

宜配置

12

目标跟踪

军工企业的周界、重要区域防护

宜配置

13

自动报警

军工企业的周界、重要区域防护

宜配置

14

电子地图

军工企业的周界、重要区域防护

宜配置

15

录像回放

军工企业的周界、重要区域防护

宜配置



2.2.7 金融银行内保管理
金融单位信息管理功能符合以下要求:
支持人员、车辆出入信息管理,通过对接金融单位出入口管理系统或者接入金融单位的人员、车辆出入管控设备,实现对进出金融单位的人员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支持按照许可名称、许可时间等信息对金融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建设、验收行政许可信息进行查询。
2.2.8 文博单位安保管理
文博单位信息管理功能符合以下要求:
支持人员、车辆出入信息管理,通过对接文博单位出入口管理系统或者接入文博单位的人员、车辆出入管控设备,实现对进出文博单位的人员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支持参观人员信息管理,通过对接文博单位出入口管理系统或者接入文博单位的人员出入管控设备,实现对参观文博单位的人员信息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2.2.9 机场、港口、大型车站安保管理
机场、港口、大型车站信息管理功能支持人员、车辆出入信息管理,通过对接机 场、港口、大型车站出入口管理系统或者接入机场、港口、大型车站的人员、车辆出入管控设备,实现对进出机场、港口、大型车站的人员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2.2.10 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等重要新闻单位信息管理
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等重要新闻单位信息管理功能符合以下要求:
支持人员、车辆出入信息管理,通过对接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等重要新闻单位出入口管理系统或者接入重要新闻单位的人员、车辆出入管控设备,实现对进出重要新闻单位的人员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支持参观人员信息管理,通过对接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等重要新闻单位出入口管理系统或者接入重要新闻单位的人员出入管控设备,实现对参观重要新闻单位的人员信息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2.2.11 大型物资储备单位和大型商贸中心信息管理
大型物资储备单位和大型商贸中心信息管理功能支持人员、车辆出入信息管理,通过对接大型物资储备单位和大型商贸中心出入口管理系统或者接入大型物资储备单位和大型商贸中心的人员、车辆出入管控设备,实现对进出大型物资储备单位和大型商贸中心的人员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2.2.12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单位信息管理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单位信息管理功能支持人员、车辆出入信息管理,通过对接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单位出入口管理系统或者接入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单位的人员、车辆出入管控设备,实现对进出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单位的人员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功 能。
2.2.13 重要基础设施安保管理
重要基础设施安保管理功能支持人员、车辆出入信息管理,通过对重要基础设施单位出入口管理系统或者接入其重要基础设施单位的人员、车辆出入管控设备,实现对进出重要基础设施单位的人员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2.2.14 其他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信息管理
其他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信息管理功能支持人员、车辆出入信息管理,通过对接其他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出入口管理系统或者接入其他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人员、车辆出入管控设备,实现对进出此单位其他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人员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2.2.15 油气基础设施安保管理
通过人工录入、Excel模板导入、提供数据接口的方式实现录入、删除、更新、审核、注销、恢复油气基础设施安保信息功能;
通过内保巡查信息系统实现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油气基础设施安保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2.2.16 电力基础设施安保管理
通过人工录入、Excel模板导入、提供数据接口的方式实现录入、删除、更新、审核、注销、恢复电力基础设施安保信息功能;
通过内保巡查信息系统实现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电力基础设施安保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2.2.17 电信基础设施安保管理
通过人工录入、Excel模板导入、提供数据接口的方式实现录入、删除、更新、审核、注销、恢复电信基础设施安保信息功能;
通过内保巡查信息系统实现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电信基础设施安保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2.2.18 工作台
工作台功能支持集中展示民警待办事项统计及常用工具模块。根据民警所属组织、管辖区域划分,统计今日新增待办事件数和待办事件总数。
2.2.19 内保单位基本信息管理
内保单位基本信息管理功能符合以下要求:
支持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单位基本信息的导入、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和导出功能;
支持单位辖区管理责任信息的导入、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和导出功能;
支持内保单位认定信息的导入、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和导出功能;
支持保卫机构设置信息和保卫人员配备信息的导入、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和导出功能;支持单位从业人员(含重点岗位从业人员)信息的导入、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和导出功能;
支持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信息的导入、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和导出功能;
支持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基础设施信息的导入、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和导出功能。
2.2.20 行政执法信息管理
行政执法信息管理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支持对行政执法工作信息进行记录新增、查询、统计和导出功能;包括公-安监管单位编号、执法时间、执法机构名称、执法文号、执法描述信息;
信息记录支持附件上传、删除、查看和下载功能。
2.2.21 综合查询
综合查询功能支持自定义查询配置功能,实现内部单位基本信息、内保业务管理信息、综合应用案事件信息和感知结构化信息的查询。
2.2.22 统计报表管理
报表统计功能符合以下要求:
支持人、地、事、物、组织等内保相关要素的月度、季度、年度、地域、时间段等多维度多样化的统计报表;
支持自定义生成报表。
2.2.23 分析研判
分析研判功能符合以下要求:
接入已有人脸、人体等视频智能识别技术设备识别结果,实现人脸识别、碰撞比对、人证比对、背景审查、车辆识别,异常行为检测、异常人员轨迹分析的功能;
接入已有的内保单位全覆盖的视频图像围栏;
接入已有的人像、车辆等采集信息的多维数据分析研判。
行业态势功能符合以下要求:
支持按行业对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情况进行态势分析并提供可视化展示;
支持通过电子地图展示行业态势信息。
2.2.24 布控预警
布控预警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支持对重点人的自定义布控库、布控预警阈值、布控范围和预警接收对象的设定;
支持车辆的自定义布控库、布控范围和预警接收对象的设定;
支持重点场所人员流量的布控预警阈值、布控范围和预警接收对象的设定;
支持预警接受对象对布控重点人、车辆和人员流量的时空轨迹和录像查阅及使用分析研判工具用于精准研判。
2.2.25 预警报警信息管理
预警处置功能符合以下要求:
支持重点人自动预警和智能报警;
支持基于人员流量的承载量预警;
支持指定区域的人员准入或禁止报警。
2.2.26 内保行政执法信息管理
通过内保巡查信息系统实现内保行政执法表单录入、编辑、更新、删除的功能;
通过内保巡查信息系统实现整改通知表单录入、编辑、更新、删除、下发、反馈的功能;
通过内保巡查信息系统实现行政执法相关信息的录入、编辑、更新、删除、统计、查询等功能。
2.2.27 考核评估
系统提供了网上巡查和实地巡查两个功能。
通过网上巡查和实地巡查相结合的模式,实现了企业信息完整程度、系统使用情况、业务备案情况的分析比对,从而自动生成评比得分。
通过网上巡查的方式实现根据单位信息录入完整情况、更新的及时水平的评判,自动生成得分;
通过系统依据不同的类型设定的安防标准不同,实现单位内部安保信息的规范化水平和治安防范水平的自动评判并生成得分;
通过实地巡查实现单位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登记数量和应有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数量的比对,结合企事业单位自主申报信息进行自动分析统计单位治安防范得分功能。
如下图所示,展示了企事业单位、所在分县局各要素的综合得分情况:
2.2.28 通知通告信息管理
系统设置了通知公告模块,实现了通知公告信息的发布、维护、签收通知通告的功能。
2.2.29 法律法规信息管理
系统设置了法律法规信息管理模块,实现法律法规信息的发布、维护、签收法律法规的功能。
2.2.30 可视化呈现
可视化呈现功能支持人、地、事、物、组织等要素多维度可视化呈现功能,可满足在电子地图上展现。要素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单位人员、单位重点岗位从业人员、保卫人员、保安员、内保单位、单位重点部位、案事件、预警告警、重点基础设施、保卫机构等。
3 重点单位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建设要求
重点单位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要求将我单位已有重点单位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自2015年起至今的所有数据和信息及其安保队伍、安保人员、安保制度、人防设施、技防设施、物防设施通过数据接口、转换,接入新的智慧内保信息系统中。
其中:
单位信息包括市场监督部门的法人基本信息、要害部位信息、管辖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 安保人员信息包括安保队伍的组织架构、安保负责人、安保人员、保安人员、秩序维护员等信息。
安保制度信息包含各类安全保卫制度、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培训方案等。
人防信息包含各类人工防范信息。
技防设置包含各类技术防范设置的信息及使用状态、维修保养人员信息等。
物防设施包含各类物理防范设施的信息及使用状态、维修保养人员信息等。
上述信息包含互联网端、公-安网端数据,均需进行共享互通。
重点单位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要求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信息,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提前联系我单位获取详细信息。
拟投标供应商应保证能够准确无误的接入重点单位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自启用以来的所有运行数据,并能够与该系统实现数据互通共享。
4 重点单位治安巡查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建设要求
重点单位治安巡查信息系统数据共享要求将我单位已有重点单位治安巡查信息系统自2015年起至今的所有数据和信息通过数据接口、转换,接入新的智慧内保信息系统中,包含但不仅限于重点单位地理位置数据、要害部位地理位置数据、重点单位及要害部位行政执法巡查结果、报警信息、预警信息等。
其中:
重点单位地理位置数据为公-安民警通过移动终端APP采集的重点单位地理位置数据及相关数据。
要害部位地理位置数据为公-安民警通过移动终端APP采集的要害部位地理位置数据及相关数据。
重点单位及要害部位行政执法巡查结果为公-安民警通过移动终端APP对重点单位及要害部位的例行巡查结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知、处罚及接收反馈信息。
报警信息
报警信息为重点单位及要害部位的一键报警相关数据,实现在线实时报警。
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相关的安保人员、巡查结果综合数据处理产生的不同等级预警等。
上述信息包含互联网端、公-安网端数据,均需进行共享互通。
重点单位治安巡查信息系统数据共享要求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信息,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提前联系我单位获取详细信息。
拟投标供应商应保证能够准确无误的接入重点单位治安巡查信息系统自启用以来的所有运行数据,并能够与该系统实现数据互通共享。
5 散装油品销售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建设要求
散装油品销售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要求将我单位已有散装油品销售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自2015年起至今的所有数据和信息通过数据接口、转换,接入新的智慧内保信息系统中,包含但不仅限于加油站信息、从业人员信息、安保人员信息、安保队伍组织架构信息、散装油品销售信息、报警信息、预警信息等。
其中:
加油站信息主要为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信息、负责人信息及 从业人员信息主要为加油站相关人员的基本信息、岗位信息。
安保人员信息为加油站安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岗位信息。
安保队伍组织架构信息为加油站的安全保卫组织架构图谱信息。
散装油品销售信息为加油站销售散装油品相关系及散装油品销售对象相关信息。
报警信息为加油站的一键报警信息及相应的警情处理信息。
预警信息为加油站从业人员、安保队伍、散装油品销售对象相关信息的数据分析、比对所产生的预警信息。
上述信息包含互联网端、公-安网端数据,均需进行共享互通。
散装油品销售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要求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信息,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提前联系我单位获取详细信息。
拟投标供应商应保证能够准确无误的接入散装油品销售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自启用以来的所有运行数据,并能够与该系统实现数据互通共享。
6 物流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建设要求
物流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要求将我单位已有物流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自2014年起至今的所有数据和信息通过数据接口、转换,接入新的智慧内保信息系统中,包含但不仅限于物流业从业企业、从业人员、从业车辆、收发货信息、报警信息、预警信息等。
其中:
从业企业信息为物流业从业企业的市场监督部门的登记信息及负责人信息及 从业人员信息为物流业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岗位信息。
从业车辆信息为物流业从业车辆及货物运载相关的数据和信息。
收发货信息为物流业从业企业所收发的出入港货物信息、收发件人相关基本、收发数量信息等。
报警信息为物流业从业企业及相关人员的报警信息和派处警信息。
预警信息为物流业从业企业、从业人员、收发货物、收发件人在公-安内网的比对、碰撞相关信息。
上述信息包含互联网端、公-安网端数据,均需进行共享互通。
物流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要求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信息,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提前联系我单位获取详细信息。
拟投标供应商应保证能够准确无误的接入物流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自启用以来的所有运行数据,并能够与该系统实现数据互通共享。
7 智慧保安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要求
智慧保安监管信息系统目标是要全面覆盖我市保安从业企业、保安从业人员、保安相关物品及相关人防、物防、技防相关的信息。
一是实现对保安服务从业企业及人员、物品的动态监管
1) 保安员信息管理
保安员基本信息、照片信息、培训信息、考试信息、保安员等级信息和保安员奖惩信息等。
2) 单位信息管理
实现保安服务从业单位信息掌握,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登记信息、经营许可信息等。对保安服务公司、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信息进行关联查询比对。
3)保安培训单位信息查询
用于保安培训单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登记信息、经营许可信息的查询。
4)保安服务从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出资人信息管理
实现保安从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出资人相关信息并形成档案,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应比对预警。
二是对保安从业企业的经营状态的把握
为保安行业的清理、整顿提供数据支撑。
实现保安从业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备案的管理,并对保安从业单位相关动态信息的社会化采集;实现保安服务活动的网上指导、指挥、调度与监督,并实现警企互动。
实现公-安机关对各类保安服务从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及相关信息查询。
实现公-安机关对各类保安服务从业企业的行政处罚奖励及相关信息查询。
8 武装押运公司人员流动管控信息系统建设要求
武装押运公司人员流动管控信息系统建设的目标是要全面掌握我市武装押运公司、押运车辆、押运人员、枪支弹药的相关情况,实现对武装押运公司、车辆、人员的智慧化管理和动态掌握。同时,也要实现对武装押运公司、车辆、人员的动态和实施调度,通过平台实现对武装押运公司相关资源的调度并接受其任务执行反馈。
首先是要实现对武装押运公司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信息进行登记,并实现其从业人员、从业车辆、枪支弹药信息的登记和日常盘点、清查。
其次是要实现与武装押运公司的实时互动,实时掌握武装押运车辆、人员的动态信息,并与公-安内网PGIS结合进行动态可视化展示。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应与我市的武装押运公司取得联系,保证相关数据能够通过数据接口实时接入。
9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与在线学习信息系统建设要求
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与在线学习信息系统的建设目标,是按照国家、省、市相关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推出一项便民化信息服务,力求达到保安员资格报名线上报名、线上审批、线上成绩发布、线上资格查询等业务,使保安员资格证报名工作更加便利化。
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与学习信息系统首先是要提供保安员的在线报名、在线资格审查,并将报名与资格审查信息反馈至报名人员。
其次是要实现保安人员的考前模拟练习功能。
第三是要实现保安人员的对其考试成绩、资格证取得进度进行在线查询与掌握。
第四是要实现保安员资格考试结果的在线查询、资格证获得情况的查询功能。
第五是要实现保安员资格证的换发功能。
10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控信息系统建设要求
10.1 总体功能
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控系统功能主要包括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要素信息、数据统计、企业信息、智能研判分析、安全管理、配置管理功能。
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要素信息采集包括:行业场所信息综合查询、数据采集实时动态、行业场所信息管理、行业场所重点视频管理、关键点位摄像头登记,供有关专业部门即时调用。
数据统计包括:数据统计、企业信息管理功能。
智能研判分析包括:预警与防控、重点区域分析、重点人员分析、重点物品分析、积分可视化。
安全管理包括:密钥管理功能。
配置管理包括:模型管理、告警管理、系统管理功能。
娱乐特业管控系统支持通过数据接口接入下列信息的接入。包括:旅馆业信息接入、印章业信息接入、机修业信息接入、娱乐场所信息接入、印刷业信息接入、典当业信息接入、废旧金属回收业信息接入、旧货业信息接入、开锁业信息接入以及新兴业态的信息接入等,通过提供数据交互接口实现上述数据的接入。
登记关键点位摄像头相关信息,供视频接入专门部门进行调用、分析、智能研判。
娱乐特业管控系统应用功能包括:通过接入已有视频图像分析结果,接收、信息综合查询、信息可视化呈现功能、统计分析功能、智能分析研判功能、企业名录和知识库。
娱乐特业管控系统管理功能包括:公-安内网现有系统接入、前端数据安全管理、用户管理、角色管理、日志管理和自定义应用场景等功能。
10.2 详细功能
10.2.1.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要素信息
a)行业场所信息综合查询
信息综合查询满足以下功能:
支持通过关键词与本系统采集汇聚的要素信息进行匹配,实现对所需信息的快速检索。行业场所治安要素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信息、场所信息、从业人员信息、场所涉案事件信息、各行业自有业务信息等;
支持用户以不同角色按照不同权限对检索结果详情进行完整查看和调用;
支持在电子地图上通过关键词对娱乐特业治安要素信息的查询、检索和呈现;
宜支持图上作战,通过各类标签快速检索,通过图形工具选定范围检索。
b)数据采集实时动态
治安要素信息采集与汇聚满足以下功能:
支持通过接口实时对接各行业系统数据;
支持各行业数据上传汇聚;
支持常见格式文件数据导入,文件格式应包括但不限于 csv、xml、xlsx 等;
支持查看数据导入记录;
宜支持通过移动应用完成信息的采集和录入;
宜支持治安要素信息采集情况考核。
c) 数据采集实时动态呈现视图
数据采集实时动态应满足以下功能:
支持在电子地图显示地区上传数据状态;
支持查看各行业数据总量;
支持查看数据采集摘要信息,数据采集摘要应包括但不限于场所名称、地区名称、上传时间、数据量等。
d)行业场所信息管理
行业场所信息管理满足以下功能:
支持根据地区查看该地区场所信息,场所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场所名称、场所 支持地区快速检索;
支持场所快速检索;
支持场所详情查看,场所详情应包括到不限于场所基本信息、场所从业人员信息、场所涉及案事件信息、场所涉及处罚信息等;
支持场所信息下载;
宜支持从业人员背景审查信息管理。
e)行业场所重点视频管理
登记关键点位摄像头相关信息,供视频接入专门部门进行调用。
f)关键点位摄像头即时调用
登记关键点位摄像头相关信息,供视频接入专门部门进行调用 。
10.2.2.数据统计
数据采集量统计应满足以下功能:
支持各地区数据采集量统计;
支持各行业数据采集量统计;
支持结构化数据采集量统计;
支持非结构化数据采集路数和采集量统计;
支持统计结果生成统计图表可视化显示;
支持对治安检查人员日常检查次数和频次的统计;
支持对数据采集完备程度的统计;
支持用户以不同角色按照不同权限对统计信息下载。
10.2.3 行业治安要素统计功能
行业治安要素统计应满足以下功能:
支持基于区域、行业类型、时间等不同维度对各行业场所数量和变化趋势的统计分析;
支持基于区域、行业类型、时间等不同维度对行业从业人员数量和变化趋势的统计和分析;
支持各行业按照位置统计联网摄像头覆盖度;
支持各行业场所处罚信息统计;
支持各行业场所案件信息统计;
支持统计结果生成统计图表可视化显示;
支持用户以不同角色按照不同权限对统计信息下载。
10.2.4 预警信息统计功能
预警信息统计应满足以下功能:
支持预警应用模型信息统计,预警应用模型应包括但不限于超过预设积分阈值预警、重点区域人员异常分布预警等。
支持统计结果生成统计图表可视化显示;
支持用户以不同角色按照不同权限对统计信息下载。
10.2.5 密钥统计功能
密钥统计功能满足以下功能:
a)              支持密钥总数量统计;
b)              支持各行业密钥数量统计;
c)              支持统计结果生成统计图表可视化显示;
d)              支持用户以不同角色按照不同权限对统计信息下载;
e)              宜支持各行业密钥使用频次统计。
10.2.6 知识库
知识库满足以下功能:
a)              支持知识查询;
b)              支持知识管理;
c)              宜支持知识推送。
10.2.7 企业信息
行业企业名单应满足以下功能:
支持行业企业快速检索;
支持行业企业详情查看;
支持行业企业标签分类,标签应包括但不限于涉案企业、状态异常企业等。
支持用户以不同角色按照不同权限对企业信息下载。
10.2.8 智能研判分析
a)预警与防控
预警与防控满足以下要求:
支持通过应用模型实现防控与预警;
支持通过定义不同应用模型实现对重点人员、重点物品、重点地区、重点案事件等治安要素防控(车辆布控、人员布控);
支持通过定义不同应用模型实现对重点人员、重点物品、重点地区、重点案事件等治安要素预警推送;
应用模型包括但不限于重点人员信息活动轨迹追溯、重点物品标签化、重点场所分析等。
b)重点区域分析
重点区域分析满足以下要求:
支持通过应用模型实现重点地区分析,应用模型包括但不限于重点地区异常人员活动分析、重点区域行业场所综合分布;
支持重点区域的添加、删除、修改、标记;
宜支持通过定义不同应用模型实现对重点区域检索;
宜支持通过定义不同应用模型实现对重点区域统计;
宜支持通过定义不同应用模型实现对重点区域分析功能。
c)重点人员分析
重点人员分析满足以下要求:
支持通过应用模型实现重点人员分析,应用模型包括但不限于重点人员标签化等;
支持通过定义不同应用模型实现对重点人员检索;
支持重点人员统计功能(人流量统计)。
宜支持重点人员社群结构分析;
宜支持重点人员人脸特征属性识别;
宜支持重点人员的人脸库识别(以图搜人);
宜支持重点人员轨迹追踪。
d)重点物品分析
重点物品分析满足以下要求:
应支通过应用模型实现重点物品分析,应用模型包括但不限于重点物品标签化等;
支持重点物品统计;
宜支持重点物品流动记录、交易记录查询;
宜支持重点物品溯源。
e)积分可视化
积分可视化满足以下要求:
支持通过应用模型实现积分可视化,应用模型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积分模型、行业场所积分模型;
支持行业企业积分制;
支持积分统计分析;
宜支持积分可视化呈现,可视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图表、电子地图。
10.2.9 公-安现有系统接入
系统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a)              应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接入电子地图服务系统。
b)                支持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接入公-安现有重点人员库、在逃人员库、大情报系统等。
10.2.10 自定义应用场景
自定义应用场景满足以下功能:
a)              应用场景应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地图、图表、数据列表等;
b)              宜支持应用场景的创建、修改、删除;
c)              宜支持应用场景快速检索;
宜支持应用场景的信息查看。
10.2.11.安全管理
a)密钥管理
行业场所综合信息应满足以下功能:
a)              支持密钥分发;
b)              支持密钥分散双向认证;
c)              支持密钥绑定用户,对用户访问权限管控;
d)              支持使用密钥对数据加密、解密等。
 
10.2.12 密钥日志记录
 
密钥日志记录应满足以下功能:
e)              支持密钥分散记录查看;
f)              支持密钥鉴权记录查看;
g)              支持密钥绑定用户记录查看;
h)              支持密钥快速检索;
支持用户以不同角色按照不同权限对日志记录下载。
10.2.13 配置管理
a) 模型管理
系统支持添加、删除、修改、自定义模型功能;
系统支持模型分类、模型检索功能。
b) 自定义应用场景
系统支持应用场景添加、修改、禁用、移除功能;
系统支持自定义应用场景功能。
c) 告警管理
系统支持自动监测系统、告警收集与显示、告警查询、告警过滤、告警处理功能。
d) 系统管理
系统支持用户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功能;
系统支持接入系统配置管理功能;
系统支持数据同步管理功能;
系统支持行业配置管理功能;
系统支持系统日志管理功能。
10.2.14 日志管理
操作日志应满足以下功能:
支持用户操作记录查询;
支持按用户名快速检索操作记录;
支持按时间快速检索操作日志;
支持操作日志下载。
10.2.15 用户管理
用户管理应满足以下功能:
支持新用户创建、修改、删除;
支持用户快速检索;
支持用户信息查看;
10.2.16 角色管理
角色管理应满足以下功能:
支持新角色创建、修改、删除;
支持角色快速检索;
支持角色信息查看;
支持角色权限分配;
10.2.17 接口功能
上下级系统间接口应符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战业务应用系统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 总体技术要求》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战业务应用系统技术规范 第 5.2 部分: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控系统接口协议要求》。
11 行业场所治安巡检系统数据共享建设要求
行业场所巡检系统APP数据共享要求将我单位已有行业场所巡查APP自2018年起至今的所有数据和信息通过数据接口、转换,接入新的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控信息系统中,包含但不仅限于行业场所地理位置数据、重点部位地理位置数据、行业场所及重点部位行政执法巡查结果、报警信息、预警信息等。
其中:
行业场所地理位置数据为公-安民警通过移动终端APP采集的重点单位地理位置数据及相关数据。
重点部位地理位置数据为公-安民警通过移动终端APP采集的重点部位地理位置数据及相关数据。
行业场所及重点部位行政执法巡查结果为公-安民警通过移动终端APP对重点单位及要害部位的例行巡查结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知、处罚及接收反馈信息。
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为行业场所、重点部位相关的安保人员、巡查结果综合数据处理产生的不同等级预警等。
上述信息包含互联网端、公-安网端数据,均需进行共享互通。
行业场所巡查APP数据共享要求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信息,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提前联系我单位获取详细信息。
拟投标供应商应保证能够准确无误的接入行业场所巡查APP自启用以来的所有运行数据,并能够与该系统实现数据互通共享。
12 新兴业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求
随着信息通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发展,形成了种类繁多的新兴业态。一方面,新兴业态高速发展,产生了大量的治安隐患;另一方面,传统的治安管理要求、手段与工作机制难以适应新兴业态的形势变化。
因此,新兴业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目标是要实现对我市出现的新兴业态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及相关业务信息进行全面的掌握,实现新兴业态相关信息的溯源可查,为公-安机关侦查办案提供相应的数据支撑。
从业单位信息指新兴业态从业单位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登记信息,如:法人基本信息、 从业人员信息是指新兴业态从业单位的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及岗位信息。
相关业务信息是指新兴业态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从业对象所产生的业务信息,实现相关人员、物品、交易信息在发生案件时可以溯源可查。
13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信息管理与溯源系统建设要求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信息管理与溯源系统应能够按照《GA∕T XXXX-XXXX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战业务应用系统技术规范》与省、部级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系统应部署在公-安信息网和互联网,通过边界接入平台将互联网数据导入公-安信息网。
互联网端主要用于信息采集、维护,公-安网端用于数据分析、统计和研判、预警。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信息管理与溯源系统主要功能包括:基础信息管理、流向信息管理、标识管理、监督管理、信息管理和接入功能。
基础信息管理功能包括单位基本信息管理、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储存场所基本信息管理、储存信息管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备案信息管理。
流向信息管理包括销售业务信息管理、购买业务信息管理、生产信息管理、领用信息管理、处置信息管理、转让信息管理、丢失被盗信息管理和进出口业务管理。
标识管理包括标识基本信息管理、标识流向信息管理、标识重绑信息管理和标识领用业务信息管理。
监督管理包括考核评比、预警报警信息管理、监督检查管理、疏散泄露信息管理、停业停产信息管理、长停信息管理和安全认证使用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包括通知通告信息管理、法律法规信息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
接口功能包括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基本信息接口、单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信息接口、企业经营资质证明文件信息接口、从业人员信息接口、生产标识信息接口、领取标识信息接口和安全认证使用信息接口等。
13.1  单位基本信息管理
单位基本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审核、锁定、注销单位信息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从业单位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3.2  从业人员信息管理
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恢复人员信息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从业人员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3.3  储存场所基本信息管理
应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恢复储存场所信息功能。
13.4  储存信息管理
应具有维护物品信息功能。
13.5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备案信息管理
应具有登记、删除、修改、注销车辆信息功能。
13.6 销售业务信息管理
销售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销售业务信息的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销售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3.7  购买业务信息管理
购买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购买业务信息的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购买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3.8  生产信息管理
生产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生产业务信息的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生产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3.9  使用信息管理
领用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领用业务信息的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领用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3.10  处置信息管理
处置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处置业务信息的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处置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3.11  转让信息管理
转让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转让业务的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转让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3.12  进出口业务管理
应具有登记、维护、确认进出口业务信息功能。
13.13  丢失被盗信息管理
应具有登记、维护、确认丢失被盗信息功能。
13.14  标识基本信息管理
应具有标识编码基本信息的采集、接收、上传、维护的功能。
13.15 标识流向管理
应具有标识在销售、购买、处置、转让、进出口、生产等环节的流向信息采集、维护、上传的功能。
13.16 标识重绑信息管理
应具有标识重新绑定信息的采集、维护、上传的功能。
13.17 标识领用业务信息管理
应具有标识领用信息的记录、维护、上传的功能。
13.18 考核评比
应具有根据企业信息完整程度、系统使用情况、业务备案情况进行评比得分功能,具体功能有:
c)具有通过五天内销售、购买登记次数,自动统计辖区五天备案得分功能;
d)具有根据辖区内储存场所备案数量和辖区内应有数量,自动统计辖区储存场所得分功能;
e)具有根据辖区内单位数字证书发放数量和辖区内应发放数量,自动统计辖区系统使用得分功能;
f)具有根据辖区内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登记数量和辖区内应有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数量,自动统计辖区内治安防范得分功能。
13.19  预警报警信息管理
应具有自动分析、自动预警、智能报警的功能。
13.20  通知通告信息管理
应具有发布、维护、签收通知通告的功能。
13.21  法律法规信息管理
应具有发布、维护、签收法律法规的功能。
13.22 接口功能
系统中的数据交换和备案接口应符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战业务应用系统技术规范第9.2 部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信息管理与溯源系统接口协议要求》的规定。
13.23  信息安全管理
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符合GB/T 20271的规定,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采用基于PKI安全基础设施和数字证书进行统一身份认证;
采用基于角色管理的系统访问控制策略。根据用户的角色进行相应的授权。通过动态更改用户的角色,可灵活控制资源的访问策略;
数据的访问通过系统提供的应用功能进行访问,并记录相应的日志备查。
系统采用可靠的CA数字证书实现https传输加密、SSL双向认证、异地数据备份技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防止数据被破坏和丢失。
系统数据接口服务接口安全符合GA/T 1226的规定;
系统数据通过市局边界网关接入。
14 剧毒化学品流向信息管理与溯源系统建设要求
剧毒化学品流向信息管理与溯源系统应能够按照《GA∕T XXXX-XXXX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战业务应用系统技术规范》与省、部级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
系统应部署在公-安信息网和互联网,通过边界接入平台将互联网数据导入公-安信息网。
互联网端主要用于信息采集、维护,公-安网端用于数据分析、统计和研判、预警。
剧毒化学品流向信息管理与溯源系统主要功能包括:基础信息管理、流向信息管理、标识管理、监督管理、审批管理、信息管理和接入功能。
基础信息管理功能包括单位基本信息管理、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储存场所基本信息管理、储存信息管理、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备案信息管理。
流向信息管理包括销售业务信息管理、购买业务信息管理、生产信息管理、使用信息管理、处置信息管理、转让信息管理、丢失被盗信息管理。
标识管理包括、标识生成管理和标识流向及分配管理。
监督管理包括考核评比、预警报警信息管理、拾交信息管理和违章整改管理。
信息管理包括通知通告信息管理、法律法规信息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
审批管理主要是购买许可证信息管理。
接口功能包括剧毒化学品单位基本信息接口、单位涉及剧毒化学品信息接口、企业经营资质证明文件信息接口、从业人员信息接口、生产标识信息接口、领取标识信息接口和安全认证使用信息接口等。
11  单位基本信息管理
单位基本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审核、锁定、注销单位信息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从业单位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4.2  从业人员信息管理
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恢复人员信息功能;
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从业人员信息和资质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4.3  储存场所基本信息管理
应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恢复储存场所信息功能。
14.4  储存信息管理
应具有维护物品信息功能。
14.5  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备案信息管理
应具有登记、删除、修改、注销车辆信息功能。
14.6  购买许可证信息管理
应具有购买许可证申请、修改、删除、查询、审批功能。
14.7  销售业务信息管理
销售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销售业务信息的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销售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4.8  购买业务信息管理
购买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购买业务信息的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购买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4.9  生产信息管理
生产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生产业务信息的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生产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4.10  使用信息管理
使用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使用业务信息的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使用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4.11  处置信息管理
处置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处置业务信息的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处置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4.12  转让信息管理
转让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转让业务的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转让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4.13  丢失被盗信息管理
应具有登记、维护、确认丢失被盗信息功能。
14.14  标识生成管理
标识生成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根据标识编码规则自动生成标识的功能;
b)采用二维码、电子标签、验证码等技术方式实现标识管理。
14.15  标识流向及分配管理
应具有标识二次分发、绑定的功能;
14.16 考核评比
具有根据企业信息完整程度、系统使用情况、业务备案情况进行评比得分功能,具体功能有:
a)应具有通过五天内销售、购买登记次数,自动统计辖区五天备案得分功能。
b)宜具有根据辖区内储存场所备案数量和辖区内应有数量,自动统计辖区储存场所得分功能。
c)宜具有根据辖区内单位数字证书发放数量和辖区内应发放数量,自动统计辖区系统使用得分功能。
d)宜具有根据辖区内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登记数量和辖区内应有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数量,自动统计辖区内治安防范得分功能。  
e)应具有取得购买凭据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购买备案的报警功能,报警后处理反馈情况统计得分的功能。  
f)应具有剧毒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情况的考核功能。
14.17  预警报警信息管理
应具有自动分析、自动预警、智能报警的功能。
14.18 拾交信息管理
应具有剧毒化学品拾交信息登记、修改、审核等功能。
14.19 违章整改管理
违章整改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违章登记、查询、管理的功能;
具有整改信息登记、复核、管理的功能;
14.20  通知通告信息管理
系统支持人工录入、Excel模板导入的方式实现发布、维护、签收通知通告的功能。
14.21  法律法规信息管理
系统支持人工录入、Excel模板导入的方式实现发布、维护、签收法律法规的功能。
14.22  安全检查信息管理
系统支持人工录入、Excel模板导入的方式实现登记、删除、审核、检查信息的功能。
14.23 接口功能
系统中的数据交换和备案接口应符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战业务应用系统技术规范第9.2 部分:剧毒化学品流向信息管理与溯源系统接口协议要求》的规定。
14.24  信息安全管理
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符合GB/T 20271的规定,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采用基于PKI安全基础设施和数字证书进行统一身份认证;
采用基于角色管理的系统访问控制策略。根据用户的角色进行相应的授权。通过动态更改用户的角色,可灵活控制资源的访问策略;
数据的访问通过系统提供的应用功能进行访问,并记录相应的日志备查。
系统采用可靠的CA数字证书实现https传输加密、SSL双向认证、异地数据备份技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防止数据被破坏和丢失。
系统数据接口服务接口安全符合GA/T 1226的规定;
系统数据通过市局边界网关接入。
15 放射性物品流向信息管理与溯源系统建设要求
放射性物品流向信息管理与溯源系统应能够按照《GA∕T XXXX-XXXX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战业务应用系统技术规范》与省、部级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
系统应部署在公-安信息网和互联网,通过边界接入平台将互联网数据导入公-安信息网。
互联网端主要用于信息采集、维护,公-安网端用于数据分析、统计和研判、预警。
放射性物品流向信息管理与溯源系统主要功能包括:基础信息管理、审批管理、流向信息管理、标识管理、监督管理、信息管理和接口功能。
基础信息管理功能包括单位基本信息管理、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储存场所基本信息管理、储存信息管理、放射性物品运输车辆备案信息管理。
审批管理包括运输许可证信息管理。
流向信息管理包括销售信息管理、购买信息管理、生产信息管理、使用信息管理、其他出入库信息管理、废源回收信息管理、转让信息管理、丢失被盗信息管理。
标识管理包括标识基本信息、标识流向信息、标识重绑信息、销售标识信息、购买标识信息、其他出库标识信息、其他入库标识信息、使用出库标识信息、使用回库标识信息和转让标识信息。
监督管理包括考核评比、预警报警信息管理和监督检查内容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包括通知通告信息管理和法律法规信息管理。
接口功能包括放射性物品单位基本信息接口、单位涉及放射性物品信息接口、企业经营资质证明文件信息接口、从业人员信息接口等。
15.1  单位基本信息管理
单位基本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登记、审核、锁定、注销单位信息功能;
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从业单位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5.2  从业人员信息管理
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恢复人员信息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从业人员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5.3  储存场所基本信息管理
应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恢复储存场所信息功能。
15.4  储存信息管理
应具有维护物品信息功能。
15.5  放射性物品运输车辆备案信息管理
应具有登记、删除、修改、注销车辆信息功能。
15.6  运输许可证信息管理
应具有运输许可证的登记、审批、删除、修改、信息汇集的功能。
15.7 销售信息管理
销售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销售业务信息的功能;
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销售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5.8 购买业务信息管理
购买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购买业务信息的功能;
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购买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5.9 生产信息管理
生产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生产业务信息的功能;
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生产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5.10 使用信息管理
使用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使用业务信息的功能;
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使用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5.11 其他出入库信息管理
其他出入库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其他出入库业务信息的功能;
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其他出入库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5.12 废源回收信息管理
废源回收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废源回收业务信息的功能;
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废源回收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5.13 转让信息管理
转让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转让业务的功能;
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转让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5.14 丢失被盗信息管理
应具有登记、维护、确认丢失被盗信息功能。
15.15 标识基本信息管理
应具有标识基本信息采集、查询、修改、上传的功能。
15.16 标识流向信息管理
应具标识流向信息采集、查询、修改、上传的功能。
15.17 标识重绑信息管理
应具有标识重绑信息采集、查询、修改、上传的功能。
15.18 销售标识信息管理
应具有销售标识信息采集、查询、修改、上传的功能。
15.19 购买标识信息管理
应具有购买标识信息采集、查询、修改、上传的功能。
15.20 其它出库标识信息管理
应具有其他出库标识信息采集、查询、修改、上传的功能。
15.21 其它入库标识信息管理
应具有其他入库标识信息采集、查询、修改、上传的功能。
15.22 使用出库标识信息管理
应具有使用出库标识信息采集、查询、修改、上传的功能。
15.23 使用回库标识信息管理
应具有使用回库标识信息采集、查询、修改、上传的功能。
15.24 转让标识管理
应具有转让标识信息采集、查询、修改、上传的功能。
15.25 考核评比
应具有根据企业信息完整程度、系统使用情况、业务备案情况进行评比得分功能,具体功能有:
具有运输登记备案得分功能;
具有根据辖区内储存场所备案数量和辖区内应有数量,自动统计辖区储存场所得分功能;
具有根据辖区内单位数字证书发放数量和辖区内应发放数量,自动统计辖区系统使用得分功能;
具有根据辖区内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登记数量和辖区内应有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数量,自动统计辖区内治安防范得分功能。
15.26  预警报警信息管理
应具有自动分析、自动预警、智能报警的功能。
15.27 监督检查内容信息管理
应具有监督检查信息采集、上传的功能。
15.28  通知通告信息管理
应具有发布、维护、签收通知通告的功能。
15.29  法律法规信息管理
应具有发布、维护、签收法律法规的功能。
15.30  安全检查信息管理
应具有监督检查信息采集、上传的功能。
15.31 接口功能
系统中的数据交换和备案接口应符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战业务应用系统技术规范第9.8 部分:放射性物品流向信息管理与溯源系统接口协议要求》的规定。
15.32 信息安全管理
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符合GB/T 20271的规定,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采用基于PKI安全基础设施和数字证书进行统一身份认证;
采用基于角色管理的系统访问控制策略。根据用户的角色进行相应的授权。通过动态更改用户的角色,可灵活控制资源的访问策略;
数据的访问通过系统提供的应用功能进行访问,并记录相应的日志备查。
系统采用可靠的CA数字证书实现https传输加密、SSL双向认证、异地数据备份技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防止数据被破坏和丢失。
系统数据接口服务接口安全符合GA/T 1226的规定。
系统数据通过市局边界网关接入。
16 网络巡视平台
16.1 自我检查子系统
系统提供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从业企业的自我检查功能。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通过系统,能够实现对本企业的安全情况按照公-安机关要求进行自我检查和自我评定,并提交公-安机关进行监督考核。
6.16.2 网络巡视检查子系统
系统须提供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从业企业的网络巡视检查子系统。实现对从业企业的基础信息、经营信息、许可信息、安防信息、演练信息等进行网络巡视检查,以提高监督检查的工作效率,降低监督检查工作的劳动强度。
6.16.3 现场巡视监督检查子系统
系统须提供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从业企业的现场巡视监督检查子系统,实现对从业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现场检查,并与企业自我检查状况进行比对,对企业的自我评价进行评估。
6.16.4 从业车辆运行状况实时监测子系统
系统须提供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从业车辆的运行轨迹进行实时监测。依照交通部标准809通信协议建立系统平台,并与我市各GPS从业企业实现数据对接,实现全部从业车辆位置的动态监测。
17 综合信息系统集成建设要求
17.1 系统管理功能
系统提供用户用户管理、访问控制及权限管理、角色管理、授权管理功能。
用户管理模块提供系统管理用户、应用用户、接口服务用户管理功能;
互联网用户支持绑定数字证书功能;
公-安网用户支持绑定公-安数字证书功能;
访问控制及权限管理模块支持对用户的访问控制限制,支持允许、暂停、取消访问权限管理模块。
系统支持角色管理功能,支持维护用户与角色关系、维护用户、角色对资源目录的访问权限。
系统支持授权管理,能够实现增加、删除角色,更改角色属性的功能。
系统支持性能监控功能,能够实现对系统各类接口运行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功能;
系统支持实时监控系统性能指标,系统性能偏离设定值时报警功能。
系统支持审批配置管理功能,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岗位等用户定制功能。
系统支持数据字典管理功能 ,支持对代码类别、代码值、代码名称、简称、标准号、启用时间、停用时间、历史情况等规范管理。
系统支持日志管理 ,能够实现自动记录系统的登录、业务操作、查询、接口服务; 日志粒度能支持回溯操作过程; 日志备份、导出。
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符合GB/T 20271的规定,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i、支持基于PKI安全基础设施、数字证书技术进行统一身份认证;
ii、支持采用基于角色管理的系统访问控制策略。根据用户的角色进行相应的授权。通过动态更改用户的角色,可灵活控制资源的访问策略;
iii、数据的访问通过系统提供的应用功能进行访问,并记录相应的日志备查;
iv、系统采用可靠的CA数字证书实现https传输加密、SSL双向认证、异地数据备份技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防止数据被破坏和丢失;
vi、服务接口安全符合GA/T 1226的规定;
17.2 信息流
供应商须详细列出系统的信息流框架及实施方案。
17.3 技术路线
供应商须详细列出系统的技术路线及实施方案。含:互联网、公-安网,并结合互联网、公-安网云服务环境列出详细实施方案,超出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承受能力且无法修改为适应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的投标无效,请供应商提前勘察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及其实现方式。
17.4 软件环境
供应商须详细列出系统的软件环境,并结合互联网、公-安网云服务环境列出详细实施方案,超出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承受能力且无法修改为适应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的投标无效,请供应商提前勘察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及其实现方式。
17.5 硬件环境
供应商须详细列出系统的硬件需求,并结合互联网、公-安网云服务环境列出详细实施方案,超出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承受能力且无法修改为适应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的投标无效,请供应商提前勘察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及其实现方式。
18 智能感知设备与社会数据对接要求
系统建设除上述各详细介绍的模块需要进行数据共享与数据交互外,其还涉及如下的数据交互接口:

<TABLE IDX=4>

供应商应建设方案中须详细标明上述数据的来源及接入技术方案,我单位可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上述数据的准确接入。
19  信息安全管理
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符合GB/T 20271的规定,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采用基于PKI安全基础设施和数字证书进行统一身份认证;
采用基于角色管理的系统访问控制策略。根据用户的角色进行相应的授权。通过动态更改用户的角色,可灵活控制资源的访问策略;
数据的访问通过系统提供的应用功能进行访问,并记录相应的日志备查。
系统采用可靠的CA数字证书实现https传输加密、SSL双向认证、异地数据备份技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防止数据被破坏和丢失。
系统数据接口服务接口安全符合GA/T 1226的规定;
信息流
供应商须详细列出系统的信息流框架及实施方案。
技术路线
供应商须详细列出系统的技术路线及实施方案。含:互联网、公-安网,并结合互联网、公-安网云服务环境列出详细实施方案,超出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承受能力且无法修改为适应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的投标无效,请供应商提前勘察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及其实现方式。
软件环境
供应商须详细列出系统的软件环境,并结合互联网、公-安网云服务环境列出详细实施方案,超出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承受能力且无法修改为适应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的投标无效,请供应商提前勘察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及其实现方式。
硬件环境
供应商须详细列出系统的硬件需求,并结合互联网、公-安网云服务环境列出详细实施方案,超出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承受能力且无法修改为适应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的投标无效,请供应商提前勘察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及其实现方式。
性能指标要求
1 平台整体架构
平台整体架构采用混合架构模式。
互联网端由开放型平台和封闭型平台组成,由B/S、C/S、 公-安网端运行于内网,使用数字证书访问。
供应商须详细说明平台在我单位已有的互联网(含开放型和封闭型)和公-安的服务器及网络环境上的安装部署方案,并依照该环境指定详细的开发、部署部署方案。
我单位现有互联网服务器4台、公-安网服务器2台,运行着我单位现有的5个信息系统。新建平台依照信息安全要求分别部署于上述6台服务器,无法安装部署或超出我单位内外网服务器指标的投标无效。
注:为保障我单位现有互联网服务器的安全和相关参数不被公开泄露,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投标前联系我单位获取详细的软硬件参数。
2 互联网端性能要求
(1)稳定性指标:
应用系统有效工作时间:全天候;
应用系统服务中止故障恢复时间:≤8小时;
应用系统服务中止故障指标:≤5次/年;
具有故障自动侦测功能:发现故障自动报警。
(2)吞吐量指标:
Web并发用户数:≥150个;
Web在线访问用户数:≥1000个;
智能终端用户数:≥2000个。
3 公-安网端性能要求
(1)稳定性指标:
应用系统有效工作时间:全天候;
应用系统服务中止故障恢复时间:≤8小时;
应用系统服务中止故障指标:≤5次/年;
具有故障自动侦测功能:发现故障自动报警。
(2)吞吐量指标:
Web并发用户数:≥100个;
Web在线访问用户数:≥300个。
(3)数据量指标:
系统数据全备份速度:≤4小时(实时或定时备份)
平台建设涉及全市有关单位的人员/访客/车牌登记信息,供应商须详细说明上述数据的日/月/年增量数据,并按照信息存储3年的方案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
(4)系统统计、查询指标:
各类统计表单张平均形成时间:≤15分钟,
有索引的业务查询响应时间:≤15秒(支持单索引或多重组合索引)。
信息安全要求
平台的信息安全是平台的重中之重,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明确的、详细的说明下列信息安全相关的技术方案和实现方案。
1 权限管理要求
互联网端,分为市级公-安机关、区县级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三级用户,具有不同的使用权限。
公-安端分为市级公-安局、区县级公-安局、派出所三级用户,不同用户具有不同使用权限。
各企事业单位通过互联网使用本系统。
各级公-安机关通过互联网、公-安网登录使用本系统。
2 服务器端安全存储要求
核心数据、敏感数据,须加密后存入数据库,系统须优先采用国产密码加密手段。
3 终端安全认证要求
在数据填报、传输过程中,数据需加密传输,保证数据传输过程中不被篡改、不被获知。
由于互联网端接入单位情况复杂,应采用数字证书双向认证和PKI技术确保信息安全,证书需采用纯国产CA数字证书机构即整个证书链均为国产或国内企业,证书载体须支持国密算法。
3 传输加密要求
为确保信息安全,互联网端数据接入须采用加密传输方式传输,加密证书需采用纯国产CA数字证书机构,即整个证书链均为国产或国内企业的CA证书服务机构。
4 数据安全与备份要求
为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用性,系统须支持离线导出备份功能,支持数据库备份、电子文档备份,优先选用支持加密备份的技术方案。
供应商应按照平台建设,充分说明平台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及各子系统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并详细阐明信息安全保障的技术方案。
5 移动警务终端的建设要求
平台的建设包含了多个移动警务终端APP的设计、开发与运维。上述APP的建设必须符合省公-安厅、公-安部相关要求,必须能够运行在省厅公布的适配列表中公布的移动警务终端上,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明确说明支持哪些型号的移动警务终端、不支持哪些型号的移动警务终端。
移动警务终端的APP必须采取相关的信息安全措施,实现专机专用,技术上对终端的更换实现限制,使其即使获取账户密码信息也无法在其他终端登录。
项目组织和实施要求
为尽快落实公-安部建设要求,实现当前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迫切需求,供应商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后的30日内完成平台的部署并上线试运行。提前上线试运行的可在评分表中予以加分,超过30日或不承诺交付时间的。中标后无法按照承诺时间交付的,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处理。
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公治安[2019]963号、公治安明发[2020]152号及其附件要求建设,否则投标无效。
由于平台须与我单位现有的物流业治安管理系统、散装汽油销售治安管理系统、行业场所巡检APP等系统进行数据共享与对接,以按照公-安部最新标准对原有数据进行转码与标准化处理并对接至省部级平台。拟投标供应商应与现有系统开发商取得数据交互技术合作协议,确保上述系统中积累多年的数据实现100%的完整交互共享。如有必要,拟投标供应商可在开标前与我单位沟通获取现有信息系统开发商的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平台互联网部分运行于华为云数据中心,其网络链路、互联网IP 1 项目建设团队要求
为保障平台的顺利部署和稳定运行,供应商须配备具有一定经验和能力且稳定的团队驻扎我市或我单位进行研发、部署、维护本平台。
团队成员必须包含平台 项目团队的能力要求,须提供负责人国家级信息安全专业人员的认定证书和计算机/网络高级职业资格证明。
项目的经验方面要求,须提供负责人承担百万级以上项目经验证明。
上述团队成员在质保期内须常驻我市提供本地化服务,如在质保期内未能常驻我市或我单位,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处理。
2  为确保平台建设有序进行,为加强对平台建设的统一领导,平台承建商须指派具有计算机网络相关高级资质的人员承担本项目的负责人,以落实本平台的组织管理。
为保障平台建设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供应商必须指派具有12个月以上本单位工作经验高级职称专业人士作为 3 信息安全负责人要求
平台业务运行涉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特种行业、娱乐场所、危爆物品从业企业的安全制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要害部位相关信息。因此,信息安全保护是平台建设的重中之重。供应商必须指派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测评机构认证的具有“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资质的人员作为信息安全负责人来承担本项目信息安全保护的规划、设计、实施和维护,在质保期内常驻我市或我单位提供平台的本地化信息安全服务相关工作。如在质保期内未能常驻我市,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处理。
4 平台产品要求
供应商所提供的平台及各子系统软件产品,必须为自主研发产品,不得侵犯他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处理。
5 云服务适配与运维能力
本平台互联网端运行于政务云上,公-安内网运行于警务云上。因此,要求拟投标供应商具备一定的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能力,能够科学合理的安装、部署平台软件,具有一定的平台运行故障诊断能力,实现与内外网云服务供应商的有效沟通与协作。
6 软件开发专业能力
本平台为计算机软件开发产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唯一的、权威的计算机软件开发能力证明,因此,拟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以往开发过的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以证明其软件开发专业能力。
7 项目实施要求
为稳步推进项目的实施,供应商须明确本平台的实施方式及步骤,包含不仅包含:安装、部署、试运行、运行方案。
为保障平台的顺利部署和应用,供应商须配备具有一定经验和能力且稳定的 项目的实施不仅包含软件平台的安装、配置、部署,还包括全市万余家前端感知设备的数据对接、全市数千家运输企业的GPS数据对接,供应商必须实时响应前端设备的接入、故障报修等要求,提供常驻本地的技术人员与我单位配合进行前端设备的接入。
实现1小时应答、2小时到达现场的服务目标。
售后服务要求
1 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主体为项目承建商,不得委托其他第三方提供。
要求售后内容包括:平台的使用培训、优化升级、 视情况开展全市集中培训或地市集中培训。培训对象包括:系统管理员、各级公-安机关系统使用人员、技术人员培训。
1)完成平台售后服务体系建设
平台采用市局建库模式,实现市一级部署、全市三级使用。
2)建立健全运行管理规范
在信息系统建设的同时,建立健全各级公-安机关智慧内保信息系统运行管理体系,确保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3)各方权责
在方案中明确各级治安管理部门、承建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的权利与义务。
4)工作流程
包括实施工作与售后服务工作两方面内容,承建单位严格按照标准化工作流程进行,并实行工作任务流程责任到人制度,建立一套专业的、高标准的工作要求及流程。
5)人员安排
项目实施安排专门的项目管理人员、技术支持人员、专业的技术人员、市场人员、协调人员等对项目进行实施。
6)项目实施计划
包括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实施具体安排、实施完成后的服务工作等各方面内容,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供应商须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的现场技术培训与指导服务,按照公-安机关要求不定期深入平台所承载的三万余家法人实体单位提供现场技术培训服务。
3 动态更新服务
供应商在免费服务期内应根据我单位需求,免费提供数据接口的新增和维护,免费提供平台不超过原平台三分之一工作量的新功能需求的研发部署。
 
注:
1.供应商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后的30日内完成平台的部署并上线试运行。
2.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公治安[2019]963号、公治安明发[2020]152号及其附件要求建设。
3.供应商所提供的平台及各子系统软件产品,必须为自主研发产品,不得侵犯他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4.供应商须明确本平台的实施方式及步骤,包含但不限于:安装、部署、试运行、运行方案。
5.供应商必须实时响应前端设备的接入、故障报修等要求,提供常驻本地的技术人员与我单位配合进行前端设备的接入。实现1小时应答、2小时到达现场的服务目标。
6.要求售后内容包括:平台的使用培训、优化升级、 7.视情况开展全市集中培训或区县集中培训。培训对象包括:系统管理员、各级公-安机关系统使用人员、技术人员培训。
8.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根据我单位需求,免费提供数据接口的新增和维护,免费提供平台不超过原平台三分之一工作量的新功能需求的研发部署。
9.验收程序:本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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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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