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司晋江电厂2021年度生石灰石粉采购公开招标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晋江电厂2021年度生石灰石粉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607168,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福建晋江热电 脱硫运行所需的生石灰石粉进行采购。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包括福建晋江热电 2*260t/h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所需生石灰石粉(包含供应、运输、装卸等),年预估用量4583.81吨(数量为预估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实结算)。 招标货物名称、规格要求及数量、供货期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2.3其他:无
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物资名称 | 规格要求 | 本次招标 年度需求量 (暂估) | 交货地点 | 供货周期 | 交货期 |
福建晋江热电 脱硫运行所需生石灰石粉 | 生石灰石粉 | 详见供货要求 | 4583.81吨 | 福建省晋江市东石镇安东工业园福建晋江热电 生石灰石粉仓 | 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接到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相应生石灰石的生产或代理销售能力(提供生产或代理销售能力承诺书),同一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供应商最多只接受一个代表参加本项目投标;
【3】系贸易商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生石灰石粉生产厂家项目唯一授权书;
【4】投标人自2015年11月1日至招标发布之日止,应具有至少两个与最终用户签订的生石灰石粉销售合同业绩(单项合同不低于5000吨),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合同签章页)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2张销售发票复印件且发票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回访记录或设备到货证明或业主表扬信,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维护期(工期、服务期、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具有至少3辆能过12米地磅的专用密闭罐车的运输能力,提供自有车辆证明(车辆行驶证,所属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符)或车辆租赁合同及租赁车辆证明(车辆行驶证,所属单位与租赁合同提供租赁方名称相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2月25日 09时00分至2020年12月30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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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