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酒公司运营中心、商务体验中心及包装物流园中央空调系统购置安装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201225_579630383885107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习酒公司运营中心、商务体验中心及包装物流园中央空调系统购置安装工程施工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习酒公司运营中心、商务体验中心及包装物流园中央空调系统购置安装工程已由习水县经贸局以2020-520330-15-03-20348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3 计划工期:150天
2.4 招标范围:习酒公司运营中心、商务体验中心及包装物流园中央空调系统购置安装工程,主要包括主机系统(含溴化锂直燃机组3台、循环水泵、冷却塔、电气及控制系统)、室外冷热水输配管网系统以及3个项目单体内的末端系统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整体试运行工作,以及配套的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5 标段划分:习酒公司运营中心、商务体验中心及包装物流园中央空调系统购置安装工程
2.6 计划工期:2021年前(每个项目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一般资格要求:①投标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②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提供2020年度近三个月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⑤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2020年银行出具的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为主机设备(溴化锂直燃机)制造商或经主机设备(溴化锂直燃机)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参加联合体投标的,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