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 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大客车租赁集体议价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JD-JTYJ-2021-001
第一部分 集体议价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 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将于近期组织施工通勤车集体议价。
一、议价项目:
包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确认时间 |
确认地点 |
一 |
1 |
清筛大修大型客车租赁 |
30—50座 |
辆 |
渠道 |
根据我段施工计划安排 |
呼和浩特 工务机械段 |
2 |
换轨大修大型客车租赁 |
30—50座 |
辆 |
渠道 |
根据我段施工计划安排 |
呼和浩特 工务机械段 |
|
3 |
换枕大修大型客车租赁 |
30—50座 |
辆 |
渠道 |
根据我段施工计划安排 |
呼和浩特 工务机械段 |
本次集体议价为渠道,实际用车数量和车型根据施工计划与中价公司做进一步协商确认,参与集体议价公司依照以上车型单车包月报价。
二、主要事项
1.大客车路线及使用基本情况:
根据2021年工务机械段施工计划分别在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唐包、京包、包兰、集葫联络线等大小车站停驻,拉运作业人员在铁路沿线上下班施工作业,本单位施工特点为作业点分散,夜间施工多(凌晨1:00至5:00),涉及范围广,流动性强,每日通勤线路为机组驻地到就近火车站或沿线施工作业地点,单日平均运行里程按100公里计算,当月不超出3000公里,若当月累计行驶里程超3000公里,则超出部分每公里燃油费按2.5元/公里进行结算(不纳入包月费用),且施工驻地会不定期转场变更。
2.施工大客车使用时间:
(1)合同租赁期为合同签订日到当年施工结束,每年施工期大约为为 3月至11月,实际用车根据施工计划适时调整。
(2)每日出车时间根据施工计划不同随时调整,遇夜间或凌晨施工、转场及其他特殊情况,大客车需根据车间安排随时待命,不得有延误等现象发生。
3.被租赁方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具备客运包车业务经营资格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彩印件)。
(3)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且具备租赁大客车的经营范围的公司。
(4)参与集体议价车辆必须参加车辆保险,具有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并提供该车型的保险原件。
(5)企业具有近三年铁路行业内的相关业绩(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参与集体议价车辆均为参与集体议价企业名下车辆,不得拆借或临时租用。
(8)被租赁方所投入运用车辆必须为2013年以后购置且至少达到国Ⅲ排放标准。
(9)2015年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申请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处于停产停业或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法律法规许可的正当行为受到限制的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4.被租赁方服务要求:
我单位施工生产任务关系重大,如发生以下条款因被租赁方原因造成施工车间贻误封锁点或影响施工任务,租赁方将有权扣除当月全部租赁车租赁费,且因其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被租赁方承担,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遇车辆年检或维护等情况,被租赁方未做好同型车辆替换工作,贻误封锁点或影响施工任务等类似问题发生。
(2)施工转场,被租赁方未提前做好车辆运行范围变更工作,因车辆运营范围受限耽误转场后生产施工任务。
(3)车辆故障或交通意外,车辆无法正常出勤,被租赁方未在2日内安排相同年限和车况的车辆替换造成贻误封锁点或影响施工任务。
(4)驾驶员因疾病或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担任驾驶工作,被租赁方未提前告知,且未及时安排接替人员而造成贻误封锁点或影响施工任务。
(5)因各种原因,被租赁方故意做出造成封锁点贻误或影响施工任务的行为。
车辆故障、驾驶员个人原因或因其他问题不能按时出车需提前与生产车间沟通,避免产生不必要纠纷。
(6)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换车辆未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的。
(7)未按施工方要求的路线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
5.报价要求:
(1)集体议价报价按照单车费用计算,所报价格不得超出最高限价。
包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客车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最高限价(含税)(不含过路费) |
确认时间 |
一 |
1 |
清筛大修大型客车租赁 |
30—50座 |
渠道 |
元/天 |
700元/天 |
根据我段施工计划安排 |
2 |
换轨大修大型客车租赁 |
30—50座 |
渠道 |
元/天 |
700元/天 |
根据我段施工计划安排 |
|
3 |
换枕大修大型客车租赁 |
30—50座 |
渠道 |
元/天 |
700元/天 |
根据我段施工计划安排 |
(2)大客车费用计算方法:每年租赁期根据实际施工周期计算,租赁车辆按照实际出勤天数产生费用(即每天单价*实际使用天数)结算。
(3)租赁费用包括:车辆使用费、燃油费、人工费、车辆磨损费、车辆维护保养、乘车人员保险、税费、保险费、驾驶员吃、住费、停车费、车辆年检费等大客车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和风险。
(4)车辆过路费和过桥费由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承担。
(5)被租赁方需按照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施工作业时间、上下班情况调整用车时间、数量和次数,最终按月或实际运用天数结算费用。
(6)结算
(7)付款
(8)涉及长大距离转场,当月转场累计运行里程超出300公里后依据市场同类型车燃油费估算为2.5元/公里累计结算(不纳入包月费用,300公里以内不做计费)。
6.车辆性能要求:
(1)品牌:宇通、金龙,或者配置级别高于前两款车型的大客车,车辆符合国家客车运营标准。
(2)座位数:30座—50座。
(3)配置:冷暖空调及设备齐全,性能良好的大客车(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排放标准达到国Ⅲ要求,不允许使用天然气。
(5)每个座位均须配有良好的安全带。
(6)车辆配备有效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安全应急、消防设施。
(7)车内外干净整洁、座椅完好舒适。
7.其它要求:
(1)被租赁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经车辆年检部门检验合格、保养良好、安全可靠。必须向租赁单位提供相关的资料并加盖公章留存备案。(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复印件)。
(2)被租赁方必须安排年审合格车辆,并负责提供乘车人员的乘客险,须有三险(每座乘客险不得少于1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元)。如发生交通意外,一切责任由被租赁方承担,且赔偿租赁方实际损失。
(3)驾驶员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管理方人员的统一指挥,并接受租赁方统一管理和食宿安排。
(4)接受租赁方管理人员随时对车辆技术性能、安全标准进行抽查,如发现不合格,必须及时停运整改。
(5)要求驾驶员必须具有5年以上驾龄的大客车驾驶员,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和各种疾病(如吸毒、传染病、心脏病等),并提供驾驶人员当年的合格体检证明材料。车辆行程途中不准超速行驶或其他违章操作行为,注意员工上下车安全。在车辆行驶中,驾驶员要严禁超速行咨询电话18811547188驶、强行超车等行为,要文明驾驶。
(6)在合同签订前对所租赁车辆,要对该车车况进行逐项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要重新更换。
(7)如遇车辆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交通意外,被租赁方需及时安排其他车辆和司机接替。如时间紧迫,导致施工人员改乘其他交通工具所产生的费用,均由被租赁方承担。
(8)在汽车租赁期内,出现职工投诉、违章罚款、道路安全等问题产生的责任,均由被租赁方承担。发现汽车租赁期内,无特殊情况,未按要求线路时间行驶或未服从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安排,除拒绝支付租赁费外,将暂停汽车租赁关系。
(9)遇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临时应急需要,按照租赁方需求车型、路线,做到主动积极配合,按时按点高质量完成派车任务。
(10)在任何时候发现参与集体议价人提交的集体议价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 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有权依法追究参与集体议价人的责任。
(11)其他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8.车辆就位时间要求:见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
9. 验收确认
10.评审
三、在任何时候发现参与集体议价人提交的集体议价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 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有权依法追究参与集体议价人的责任。
四、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 2021 年 2月 22日 17时 00分
集体议价时间: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集体议价
五、报名方式及联系
技术参数咨询
报名程序咨询
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注明:议价编号、参与议价单位名称、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