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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4 年度(三年)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现场管理招标-2021 年 3 月 同舟科技有限公司冀南分公司清苑项目招标公告

   2021-03-02 0
          2021-2024 年度(三年)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现场管理招标-2021 年 3 月
                            同舟科技有限公司冀南分公司清苑项目招
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舟科技有限公司冀南分公司清苑项目 2021—2024 年度(三年)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现场管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同舟科技有限公司冀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清苑热电有限公司电厂内。

 2.2 机组容量:2×300MW

 2.3 计划工期:三年。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系同舟科技有限公司冀南分公司清苑项目2021—2024 年度(三年)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现场管理招标,具体工作范围如下:承担清苑热电有限公司 2×300MW 燃煤机组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现场管理工作,包括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现场管理、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等相关工作,服务期限为三年。主要工作内容:负责放灰和放渣设备操作,灰、渣、脱硫石膏接卸工作及粉煤灰沉淀池和脱硫石膏沉淀池定期清运工作;在特殊情况下负责对粉煤灰加湿搅拌以及湿灰装车操作;

 (1)负责灰库、渣库、脱硫石膏区域地面卫生清理以及运输道路清扫、洒水;

 (2)负责灰、渣、脱硫石膏运输车辆指挥调度管理,安排车辆到指定地点装车工作;

 (3)积极配合甲方消除设备缺陷;

 (4)负责粉煤灰、渣炉、脱硫石膏运输全过程监管;

 (5)负责固体废弃物运输车清洗、苫盖、清扫等防控扬尘、遗撒工作;

 (6)负责固体废弃物日常数据的统计、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按班组标准化要求建立班组相关日志及台账;

(7)负责文明生产管理,包括安全生产、环保生产、治安交通、消防保卫管理;

 (8)配合甲方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具体工作详见技术部分。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 3 年内不存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投标人近 3 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近 3 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应答人不得同时应答;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应答。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登录电子商务平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15 日 17:00。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联 系 人: 柴 源

联系方式:13810007781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

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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