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坪石发电厂 (B厂)发电副产品销售(副产品销售类班车)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10304_11176624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CHDTDZ089/16-XS-0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韶关市坪石镇南端约4.5km之河丰地区
一、招标条件
韶关市坪石发电厂 (B厂)发电副产品销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由项目法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725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89/16-XS-0201 |
2021年副产品销售标段 |
2021年锅炉干灰、炉渣、石膏销售 |
200 |
自2018年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1年副产品销售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业绩要求:投标人为直接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单位(直接终端用户)应提供使用的产品、数量及利用能力和仓储能力设施的证明,需提供近3年购买使用投标产品或承包同类项目的业绩;投标人为非直接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单位应提供近3年至少3家所投标产品销售、处理或承包同类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相对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各投标人的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承包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3-04 到2021-03-10 。
购买标书时间:2021-03-04 到2021-03-10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