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11004/008-21025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深圳市嘉康食品加工厂项目经理部计划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一批钢筋,并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石龙仔,拟新建综合加工大楼,占地3768.51㎡,地上建筑物8层,地下室1层,总建筑面积34468.38㎡(其中连廊建筑面积49.1㎡综合加工中心建筑面积33970.38㎡)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深圳市嘉康食品加工厂项目经理使用的钢筋。
3、采购钢筋数量如下表:
3.2 交货时间:具体交货时间按具体采购要求。
3.3交货
3.4质量要求:卖方保证钢筋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国家及行业标准(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发布执行的最新版本为准),买方另有要求的应注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伍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所供产品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提供近期同类产品的第三方检验报告(HRB400E检测报告两份),满足我方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条款中第78页第14.4条承包人采购设备材料“投标人限定品牌范围:珠海粤钢、韶钢、华美、湘钢、柳钢”。
1.2产品的性能及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钢筋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1.3企业资质:生产厂家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厂家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且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代理的产品必须是国家正规钢厂且代理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相应品牌的代理资格证明(代理授权书)。
1.4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投标。
1.6公司合格供应商在同等的条件下优先考虑。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公司合格供应商在同等的条件下优先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