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交警大队路口增加电警抓拍设备采购与安装A包
项目概况
泰和县交警大队路口增加电警抓拍设备采购与安装A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吉安 、吉安市 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欣信政采字TH-2021002号
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9053.00 元
最高限价:419053.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审核;若更换为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原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基本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9日 08:00 至 2021年03月28日 23:3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泰和县 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各供应商代表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入场,为控制开标厅人数,每家供应商仅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并请各供应商代表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厅。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经测量体温不正常人员不得入内,并报县疾控中心处理。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超过37.3℃。
3、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 。
4、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将另发补遗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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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1B000434416 | 泰和县交警大队路口增加电警抓拍设备采购与安装A包 | 1 | 批 | 419053.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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