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7号院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35-2108G004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阳光城7号院供配电工程(招标 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投标人须具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承装(修、试)电力设备许可证》承装、承修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更多>同类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