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新城红石郡十期B01-2南区地块A09#、A31#、A41#、A48#-A50#别墅主材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10W0AB)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承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兴隆新城红石郡十期B01-2南区地块A09#、A31#、A41#、A48#-A50#别墅主材采购工程(招标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 / 资质,近 3 年 供货规模相当或供货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招标范围内货物供货(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 / 资质,近 3 年 供货规模相当或供货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招标范围内货物供货(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备 / 资质,投标设备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 近3年具有已完成的供货规模相当或供货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招标范围内货物供货业绩 ;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授权书;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其他要求:
1、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最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事故;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招标人将择优选择一家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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