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会议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10N0F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视频会议系统采购(招标 2.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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