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书一
各潜在投标
& &&一、现将招标文件中第一章:“3.1 &本次资格审查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018年12月1日以来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1500万元以上的农田水利或水土保持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更正为:“3.1 &本次资格审查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018年12月1日以来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1500万元以上的农田水利或水土保持项目业绩(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业绩为准,提供网络截图并加盖公司鲜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将招标文件中第二章1.4.1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类似项目是指 : 2018 年 12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 1 个合同金额 1500 万元以上的农田水利或水土保持类似项目业绩。”更正为:“类似项目是指 : 2018 年 12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 1 个合同金额 1500 万元以上的农田水利或水土保持项目业绩(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业绩为准,提供网络截图并加盖公司鲜章)。”
三、将招标文件中第二章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共 5 (其中业主代表 0 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 号第九条、川府发(2014)62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更正为:“评标委员会共 7 (其中业主代表 2 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 号第九条、川府发(2014)62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四、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
&
仪陇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