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翠屏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提升建设项目(一期)设计 已由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翠发改发[2020]26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发展投资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和专项债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翠发改发[2020]28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良友建设咨询 。
2.工程概况
1.2本招标项目为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翠发改发[2020]28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良友建设咨询 。
2.工程概况
项目 工程
招标范围:本标段范围内的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总平图设计技术交底及后期施工配合服务工作等
招标范围:本标段范围内的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总平图设计技术交底及后期施工配合服务工作等
3.1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本项目按照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2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招标文件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本项目按照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2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招标文件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 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2 电子投标文件 √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进行递交。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 平台(四川省)、宜宾市 信息网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