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长宁县长宁大桥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长发改固〔2021〕35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宁县农村公路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县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长发改固〔2021〕35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嘉泰伟业工程项目管理 。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长发改固〔2021〕35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嘉泰伟业工程项目管理 。
2.1建设
2.2建设规模:新建长约447m,宽26m的连续梁桥及长550m的施工便道。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
2.3设计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
2.4本次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勘察设计。包括初勘(测)、详勘(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并在设计中考虑市政管网的通道及荷载等市政功能相关配套服务工作及配合施工招标、配合行洪、通航等后续服务等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2.2建设规模:新建长约447m,宽26m的连续梁桥及长550m的施工便道。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
2.3设计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
2.4本次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勘察设计。包括初勘(测)、详勘(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并在设计中考虑市政管网的通道及荷载等市政功能相关配套服务工作及配合施工招标、配合行洪、通航等后续服务等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评级不得低于C级。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按照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评级不得低于C级。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按照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 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2 电子投标文件 ☑ ☐现场递交:投标人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光盘(一式两套),其地点为 / 。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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