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商务评审表中企业规模“3.根据近三年缴纳社保的人数进行排名,第一名得标准分,其余排名依次递减0.1分,最低得0分。需提供证明材料。(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可提供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或批复的2018年~2020年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为准,军队内部企业可提供报备的2018年~2020年财务报表。)”修改为“3.根据近三年缴纳社保的人数进行排名,第一名得标准分,其余排名依次递减0.1分,最低得0分。需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社保机构出具的交费单据和银行转账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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