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环长江生态综合治理起步广场片区发展街、锁江街及滨江路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翠发改发【2020】84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翠发改发【2020】84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昭阳建设工程 。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翠发改发【2020】84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昭阳建设工程 。
2.1 建设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讯工程、交通工程、及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附属工程。建安工程费约11285.51万元。
2.3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完成本标段内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图等工作,达到相应报批深度并完成审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2)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一切检测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为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2.3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1)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完成本标段内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图等工作,达到相应报批深度并完成审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2)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完成EPC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一切检测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为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施工(单位)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资质:设计单位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无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
3.1.1资质要求: 施工(单位)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资质:设计单位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无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 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2 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 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 信息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