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公告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现更正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要求,采购清单中“检验科实验台柜"和“治疗室台柜“清单不清晰,故增加“检验科实验台柜"和“治疗室台柜“配置清单;原公告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 03月18日9:30(北京时间),现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 03月 28日9:30(北京时间)。其他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