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筠连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筠发改固【2021】29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筠连县恒新环保工程 ,建设资金来自 中省资金及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筠发改固【2021】29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广联大工程管理 。
1.2本招标项目由筠连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筠发改固【2021】29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广联大工程管理 。
2.1标段划分:勘察设计标段
2.2建设 新建道路两侧雨水排水沟及农业径流隔离渠;将已有山林纳入涵养林保护和新建涵养林,并设立档案;新建垃圾分类站;设置标识标牌、道路监控、取水口监控、在线监测设备间;同时采购水质设备、一级保护区隔离墙、隔离墙内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杂草、碎石清理、植被栽种、美化)。
2.双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新建道路两侧雨水排水沟、农业径流隔离渠;将已有山林纳入涵养林保护和新建涵养林,并设立档案;一级保护区沿双河电站引水渠和一级保护区居民聚居点外侧新建隔离网、取水口建设隔离墙;新建垃圾分类站;新建沼气池、田间池(包含配套灌溉管网)、聚居点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包含处理站房、污水一体化设备,入户管网、收集管网、调节池、泵站等配套建设);设置标识标牌、取水口监控、道路监控;建设在线监测设备间;采购水质监测设备等。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45日历天(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地勘资料及预算文件最终稿;签订合同后 45 日内:完成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技术规范及满足业主使用要求等招标资料)。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勘察设计、预算编制工作
2.2建设 新建道路两侧雨水排水沟及农业径流隔离渠;将已有山林纳入涵养林保护和新建涵养林,并设立档案;新建垃圾分类站;设置标识标牌、道路监控、取水口监控、在线监测设备间;同时采购水质设备、一级保护区隔离墙、隔离墙内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杂草、碎石清理、植被栽种、美化)。
2.双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新建道路两侧雨水排水沟、农业径流隔离渠;将已有山林纳入涵养林保护和新建涵养林,并设立档案;一级保护区沿双河电站引水渠和一级保护区居民聚居点外侧新建隔离网、取水口建设隔离墙;新建垃圾分类站;新建沼气池、田间池(包含配套灌溉管网)、聚居点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包含处理站房、污水一体化设备,入户管网、收集管网、调节池、泵站等配套建设);设置标识标牌、取水口监控、道路监控;建设在线监测设备间;采购水质监测设备等。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45日历天(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地勘资料及预算文件最终稿;签订合同后 45 日内:完成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技术规范及满足业主使用要求等招标资料)。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勘察设计、预算编制工作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或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工程类勘察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的设计成员单位应该提供设计业绩、勘察成员单位应该提供勘察业绩。
3.1.1资质要求: 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或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工程类勘察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的设计成员单位应该提供设计业绩、勘察成员单位应该提供勘察业绩。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 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2 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 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 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