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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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原内容为: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计量时应结合《公路工程标准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山西省地方标准DB14/T 1319-2016)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有不一致处,以本计量规则为准。 现澄清修改为: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计量时应结合《公路工程标准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山西省地方标准DB14/T 1319-2021)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有不一致处,以本计量规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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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