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勾储酒库技改工程和成品酒包装及智能仓储配送一体化项目1#2#待包酒库配电设备采购 (项目名称)已由 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019-511502-15-03-406177】JXQB-0209号、川投资备【2019-511502-15-03-406179】JXQB-02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五粮液股份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配电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019-511502-15-03-406177】JXQB-0209号、川投资备【2019-511502-15-03-406179】JXQB-021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1.2本招标项目由翠屏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019-511502-15-03-406177】JXQB-0209号、川投资备【2019-511502-15-03-406179】JXQB-021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1建设
2.2招标范围:1、成品酒包装及智能仓储配送一体化项目涉及1#、2#待包酒库的配电设备,包含配电箱、防爆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装置、防爆配电箱三大类配电设备设施。 2、勾储酒库技改工程涉及1#至14#勾储酒库的配电设备,包含配电箱、防爆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装置、防爆配电箱三大类配电设备设施。由投标单位按业主招标技术要求代为采购供货。(具体详见供货要求、清单及图纸。)
2.3交货期:其中1#、2# 勾储酒库和1#待包酒库设备交货期为45天,剩余设备交货期为70天。
2.4交货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2.2招标范围:1、成品酒包装及智能仓储配送一体化项目涉及1#、2#待包酒库的配电设备,包含配电箱、防爆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装置、防爆配电箱三大类配电设备设施。 2、勾储酒库技改工程涉及1#至14#勾储酒库的配电设备,包含配电箱、防爆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装置、防爆配电箱三大类配电设备设施。由投标单位按业主招标技术要求代为采购供货。(具体详见供货要求、清单及图纸。)
2.3交货期:其中1#、2# 勾储酒库和1#待包酒库设备交货期为45天,剩余设备交货期为70天。
2.4交货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生产性企业,提供有效的投标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C报告(或CQC认证证书)。
2、若为代理商参与投标,需提供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并提供该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的投标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C报告(或CQC认证证书)。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3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开关柜采购,以提供的合同为准。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低压开关柜、配电箱 。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生产性企业,提供有效的投标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C报告(或CQC认证证书)。
2、若为代理商参与投标,需提供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并提供该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的投标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C报告(或CQC认证证书)。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3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的开关柜采购,以提供的合同为准。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低压开关柜、配电箱 。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 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2 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6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 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 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