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高新区大宗物资集散分拨中心项目一期(大宗物资交易区)(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遂宁高新区大宗物资集散分拨中心项目一期(大宗物资交易区)(项目名称)已由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遂高经发【2022】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宁天一投资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遂高经发【2022】2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68亩,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的大宗物资交易区及附属设施。
2.3设计服务周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等,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深度要求,编制合同所列图纸成果的提交,施工招标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2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1.3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06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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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