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五水厂取水、送水泵房扩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109-511599-04-01-830443】FGQB-01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109-511599-04-01-830443】FGQB-011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109-511599-04-01-830443】FGQB-011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2.1建设
2.3建设工期:有效作业工期120个日历天(本工程需在保证水厂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进行施工作业,具体施工时间由业主和中标人协商确定);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设备采购、安装及施工 。
2.3建设工期:有效作业工期120个日历天(本工程需在保证水厂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进行施工作业,具体施工时间由业主和中标人协商确定);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设备采购、安装及施工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500万及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3.1.1资质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500万及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 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2 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 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 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