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废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四川屏山县经济商务信息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020-511529-42-03-498909】 JXQB-00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屏山天原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1.2本招标项目由 /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载能新材料产业园四川屏山天原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现有年产12万吨电石生产装置升级改造利用装置,实现年处理废渣8万吨,年产7.5万吨高钛渣,副产还原料2.21万吨。
2.4计划工期:T+80天全面交付安装(各单体建构筑物具体交安时间根据工程量、工程内容再进行约定,总工期不超过T+80天),交安后75天全面交工,(T:为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建构筑物包含钛精矿库、炉气净化、制氮间、配电室、中央控制室、渣线基础、电缆通廊、水系统、大倾角皮带通廊、破碎系统及渣冷却厂房地面改造、成品仓、成品粉碎厂房、消防水泵基础、排气筒基础、钛精矿上料、主排烟筒、铸铁机吸水坑、浊环水系统、山水收集池、工业水储罐、外管廊、埋地管、事故应急池、散尘系统等,具体工程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载能新材料产业园四川屏山天原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现有年产12万吨电石生产装置升级改造利用装置,实现年处理废渣8万吨,年产7.5万吨高钛渣,副产还原料2.21万吨。
2.4计划工期:T+80天全面交付安装(各单体建构筑物具体交安时间根据工程量、工程内容再进行约定,总工期不超过T+80天),交安后75天全面交工,(T:为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建构筑物包含钛精矿库、炉气净化、制氮间、配电室、中央控制室、渣线基础、电缆通廊、水系统、大倾角皮带通廊、破碎系统及渣冷却厂房地面改造、成品仓、成品粉碎厂房、消防水泵基础、排气筒基础、钛精矿上料、主排烟筒、铸铁机吸水坑、浊环水系统、山水收集池、工业水储罐、外管廊、埋地管、事故应急池、散尘系统等,具体工程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并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4500万元及以上民用建筑或工业建筑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金额达到4500万元及以上,类似民用建筑或工业建筑工程业绩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3.1.1资质条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并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4500万元及以上民用建筑或工业建筑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金额达到4500万元及以上,类似民用建筑或工业建筑工程业绩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