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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 号文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营山县公-安局特巡警增援警力勤务装备采购项目):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山县公-安局
地址:营山县永安大道666号
联系方式:15281771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盛航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营山县永安大道792号
联系方式:0817-8546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817-8546789
四川盛航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