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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定额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第一包人民币4075元;第二包人民币8289元;第三包人民币9579元;第四包人民币10387元。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现金方式缴纳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3(病毒):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电话:0831-8228012。2.计划号:51150022210200000443[2022]0006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利民路17号
联系方式:0831-2222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318号IMP环球都汇广场15楼
联系方式:028-67697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哲
电话:0831-7193260
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