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书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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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第2.2.4(1)条,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中评分标准:“要点: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论述安全文明管理体系及制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整体措施及方案已完工程保护措施、分期施工的安全保证措施等。
提出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优秀得2.0-3.0分;良好得1.1-1.9分;一般得0.5-0.9分;无则不得分。”
修改为:“要点: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论述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论述质量管理体系及制度,整体措施及方案,整体措施及方案已完工程保护措施,分期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等。
提出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优秀得2.0-3.0分;良好得1.1-1.9分;一般得0.5-0.9分;无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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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更改为:2022年7月5日早上9::00。
& & & & &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更改为:2022年7月6日早上9:00。
& &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更改为:2022年7月14日早上9:00。
& &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22年7月15日早上9:00。
3、其余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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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宜宾市长宁县竹海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