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江安县乡镇污水管网改扩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发改投资【2021】39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安城交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江安城交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江发改投资【2021】39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2本招标项目由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江发改投资【2021】39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江安县13个建制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13个建制镇新建污水管网约16Km,改造污水管网20km,建设内容包括:管网错混接改造,破损修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4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测量、地质勘察(主要包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技术交底等,后期施工配合服务等工作);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控制价清单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等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2.2建设地点:江安县13个建制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13个建制镇新建污水管网约16Km,改造污水管网20km,建设内容包括:管网错混接改造,破损修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4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测量、地质勘察(主要包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技术交底等,后期施工配合服务等工作);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控制价清单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等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完成投资额12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单位提供)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完成投资额12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证书, /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1.1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完成投资额12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单位提供)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完成投资额12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证书, /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的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字”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