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成都市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从“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 | 510104202200038 | ||
| 项目名称 | 成都市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三次)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 预算金额(元) | 900000 | ||
| 采购需求 | 包1:本次采购第二包成都市锦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乳制品类食材供应商一名 附件 | ||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 1 年 |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第二包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时间: | 2022年07月22日到2022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 | 投标人从“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网址:https://www.zcygov.cn) | ||
| 方式: | 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提示: (1)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2)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3)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全过程中凡涉及系统操作请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操作指南以政府采购云平台网站发布为准) | ||
| 售价: | 0 |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时间: | 2022年08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 |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 2.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 ||
| 五、公告期限 |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
| 一、本项目情况:1、计划号:51010422210200000238。2、采购品目名称:A货物类。3、第二包采购预算:90万元;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报价为折扣率报价,第二包最高折扣率限价:100%。二、监督管理部门:锦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6616092。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川财采[2018]123号”)。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成都市财政局网站“成财采[2019]17号”、“成财采发〔2020〕20号”)。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
|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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