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中安联合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公开招标MHG-DY220718005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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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生产:中安联合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公开招标MHG-DY220718005(WZ20220808-3431-10627-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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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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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作用距离≥500m\发射功率≤10mW 1点 | 1.00 | 套 | 包1-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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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主动防御设备符合《石油石化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GA1551.1-2019)第二部分炼化企业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防范要求(须提供中华人民公-安部认可检测机构核发以下3项标准满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或检测报告)①信号发射功率小于或等于10mW;(提供检验报告彩色扫描件);②系统应能自动24h持续工作,无需人员值守(提供检验报告彩色扫描件或设备技术参数);③系统应获得国家防爆认证资质单位出具的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达到Ex nA IIC T6”(提供合格证彩色扫描件);④投标产品必须在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2021年10月27日发布的“反无人机主动防御设备检测情况汇总表”的通过名单中。 3.1.7 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石油化工行业(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7月-2022年7月)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业绩至少1套,并提供清晰的合同复印件。 3.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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