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41合江县白鹿镇至福宝镇(川黔界)段改建工程(招标项目名称)/(标段
名称)勘察/设计招标
补遗书0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S441合江县白鹿镇至福宝镇(川黔界)段改建工程(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勘察/设计招标”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1(1)企业资质中第3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加1分”变更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加1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1(3)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中注解括号内“类似项目业绩按投标人须知1.4.3约定”变更为“类似项目业绩按投标人须知1.4.1约定”。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1(3)各专业负责任职资格中第6点,“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证书”变更为:“同时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证书”。
四、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26日10时30分”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31日10时30分”。
五、原招标文件“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5日18是30分”变更为“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0日18是30分”。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合江县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2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