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城镇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设施改造项目监理
澄清回复(一)
各投标人:
一、现对投标人网上提问作如下澄清回复:
提问: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项目组成员中“其他监理人员:“3、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2 人):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得 2 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加 3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缺一人不得分。”和“4、电力专业监理工程师(1 人):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的得 3 分,具备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的加 2 分,本项最高得5 分。”的两项要求专监都需具有两种执业资格,如此苛刻的条件明显就是为某单位量身定制的,为遵循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原则,让所有投标人公平地参与竞争,请删除加分项,若不调整,请说明理由!
回复:
1、由于本工程招标内容为老旧小区改造,其中涉及大量水、电、气、管网、道路改造施工。同时因施工采用EPC招标,项目技术复杂,管理难度大,需全过程跟踪监理并对该工程施工技术具备相当丰富专业经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设置原则:满足基本要求得基本分,加分项是对投标人综合实力的考察,也是对施工现场专监综合能力的体现。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只要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资质和业绩要求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值由资信业绩部分、监理大纲部分、投标报价部分等构成。不存在设置唯一条件,不存在为某单位量身定制,也不存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二、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及要求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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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峨眉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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