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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临空经济区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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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
一、①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6(1、履约实力证明金要求/2、工期/3、合同):1、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领取之前,缴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实力证明金,否则视为中标人自行放弃中标资格。履约实力证明金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非承包人原因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则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5日内无息退还。/2、发包人有权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延期支付,承包人仍应按约定的工期竣工。/3、合同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其他补充内容”合同内容为准。”调整为“10.16(1、工期/2、合同):1、发包人有权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延期支付,承包人仍应按约定的工期竣工。/2、合同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附件1”合同内容为准。”。
二、随本补遗上传本项目PDF版本图纸,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三、随本补遗上传本项目合同,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四、现重新上传本项目“不含组价的控制价CJZ、工程量清单CJZ”,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08月07日09时30分,保证金递交时间顺延。
六、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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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补遗文件对原招标文件某一条款的调整(若有)适用于原招标文件中所有相关的内容,本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所有与本补遗文件不一致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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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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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2023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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