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资格审查业绩外,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
截止时间,每增加 1 个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 2 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加 1.5 分;本项最高得分为 3 分。注:1、类似项目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新承接或正在施工项目不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2、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以上业绩不重复计分。
”
4、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与补遗书(01)号不一致的地方请以上传的补遗书(01)号为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依次顺延,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依次顺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注意编制投标文件。
特此通知!
招 标
2023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