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攀枝花市仁和区乌拉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攀枝花市仁和区乌拉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攀仁水〔2024〕2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攀枝花市盛源水务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攀仁水〔2024〕2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丰通建设项目管理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名称: 攀枝花市仁和区乌拉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
2.1.2 建设 在施工中应严格控制堤线,不得束窄河道侵占河道行洪断面,并与涉河建筑物渐变平顺衔接。
2.1.5 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4月
2.1.6 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2021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的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或防洪治理工程或堤防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证明)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完工证明(已完工的项目需提供)或省级及以上 服务平台公示截图。】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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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