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沧州“绿港氢城新材料”1090MW 光伏项目分为一期90MW和新能源1000MW两个项目,位于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南排河村等村庄。属于滩涂地貌,地势较平坦,场地开阔。场区东侧有G228国道经过,场区南侧有G307国道经过,交通便利。
本光伏项目组件安装在鱼塘及虾池内,组件最低处距离水面高度约2.5m。交流侧总装机容量为1090MW,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1365MWp,由361个3000kW、2个3600kW光伏发电单元组成。光伏场区内集电线路以电缆为主,南部区域涉及2km架空线路送至新建的1座220kV升压站,拟通过2回220kV线路分别接入岐丰站、永红站。两个项目同期建设。
2.1.2招标范围:
沧州“绿港氢城新材料”1090MW 光伏项目PC总承包工程(不含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分三个标段,一标段装机容量330MW(直流侧413.95MWp)、二标段装机容量384MW(直流侧489.2MWp)、三标段装机容量376MW(直流侧461.95MWp),各标段满足项目并网运行和验收的土建、电气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项目各专项检测及验收,人员培训和最终交付运营,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设备材料采购:
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满足本项目光伏场区装机容量的所有支架、电缆、视频监控。具体要求按设计院技术规范书执行。
2.甲供设备:组件、箱变、逆变器,甲供设备不计入合同总价中;
乙供设备:除甲供设备以外的所有支架、电缆、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范书和推荐名单采购。
4.包括上述设备的排产、催交、运输、接车、倒运(含堆场)、接货验收(包含见证取样、送检,并取得第三方机构的检验报告)、仓储保管等工作及费用,投标人负责任何原因造成的设备倒运及囤货场地协调及费用。
5.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甲供设备的排产、催货、运输、接货、装卸、安装调试、保管、倒运均由投标人承担。
6.设备采购前招标人、监理单位将对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书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招标采购及施工。
7.投标人安排除甲供设备外的设备监造及检验。出于对采购质量的考虑,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设备、服务及专业工程采购的过程及结果行使监督权和决定权。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对招标范围的所有设备进行甲控。
8.投标人要考虑国家及省市重大活动期间及前后,设备的制作及运输,投标人要按照招标人整体工期要求综合考虑交通运输的提前量。
9.以上材料等技术服务、性能测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
二、工程施工:
满足项目并网运行和验收的土建、电气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和消缺,水保、环保、安全、职业卫生健康等“三同时”等相关工作,项目各专项验收,人员培训和最终交付运营,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土建工程:包含场地内平整及土石方工程、支架(桩)基础工程、支架安装工程、箱变基础工程、场区围栏工程、大门工程、集电线路电缆沟道工程(仅二标段涉及铁塔基础)、施工降排水措施等全部土建相关工作。
2.电气安装工程:场区所有一次二次设备安装、调试,包括组件安装工程、逆变器安装工程、箱变安装工程、电缆工程、接地系统工程、视频监控工程、集电线路工程等所有设备调试和单体试验、系统整体调试、并网后整套系统性能测试、所有设备标识牌工程等全部电气设备安装相关工作。
3.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完成关键节点验收、阶段验收和消缺工作。
4.移交及人员培训、质保期内保修工作。
5.完整的符合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的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按期完成整理归档和移交。
6.其它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移交、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结算审计等的相关工作。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设备由中标单位负责保管看护,任何损坏、丢失由中标单位承担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7.工程项目需参照公司《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可视化标准管理手册》、《发电场安全文明施工手册》、《光伏发电项目质量管控技术要求》、光伏电站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规程、 上级公司光伏发电站项目工程验收管理规定、本公司及上级公司关于承包商管理等相关文件,满足上述的文件的相关要求,且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三、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满足项目开工的所有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现场施工临时用地和场区用地手续办理、地表物赔偿费用(含坟地及农网线路迁移补偿费等赔偿);集电线路和通信线路路径手续办理,公路开口及跨(钻)越手续办理,电力和通信线路跨(钻)越手续办理;接入变电站的手续办理;电网公司手续;入场流程及施工各项手续办理;并网后5个工作日内取得电网公司的并网通知书等项目所需的所有手续。
2.现场施工所有民事、地方协调,民事、地方关系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承担上述各项手续办理(含临时用地相关费用、报告编制费、评审费、会议费等)、验收、民事关系处理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光伏场区招标人租地范围以外的土地租赁费用、土地复垦保证金、用地补偿费用、水土保持补偿费由承包人承担)。
4.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及评审、验收工作。
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出于对质量的考虑,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设备材料、服务及专业工程采购的过程及结果行使监督权和否决权。
如因土地征租问题,造成安装容量的增减,最终按实际安装容量进行结算;若造成工期的延长,最终只顺延工期,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并做好施工组织及应对措施,窝工及停工等造成的费用增加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1.3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5月1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时间:2024年11月27日,共201个日历日完成项目并网。
里程碑节点:
1)道路:计划开工2024年5月10日(或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9日,工期60个日历日;
2)桩基础及箱变基础:计划开工2024年5月20日(或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17日,工期120个日历日。
3)支架、组件及箱变安装:计划开工2024年6月20日(或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7日,电气安装完成日期在组件完成后20日内(11月27日),总工期140个日历日;
4)集电线路施工:计划开工2024年6月10日(或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17日,工期160个日历日;
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发包人有权对工期里程碑节点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1.4工程质量要求:要求工程质量满足公司质量技术要求,达到国家和现行工程质量验收优良等级,须创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00MWp及以上光伏PC总承包或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至少包含PHC桩基础、组件及支架安装、集电线路的范围施工内容)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00MWp及以上光伏PC总承包或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期连续至少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项目副经理: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副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与项目经理专业互补,不得和项目经理同一专业,双专业均满足的可忽略此条)。
(2)拟任项目副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00MWp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PC总承包或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副经理或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拟任项目副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拟任项目副经理的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拟任项目副经理姓名及单位名称)。同时需提供拟任项目副经理就职于投标单位近12个月的社保证明。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项目承诺函》,未提供签字盖章或修改承诺内容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12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