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
2.2 项目规模:220kV永久送出线路工程,长度约33.2km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计划开工2024年5月15日,暂定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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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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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kV永久送出线路工程施工 |
220kV永久送出线路工程施工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20kV永久送出线路工程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试要求二级及以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在近3年内(2021年1月-投标截止时间)须至少具有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输电线路技改及维修工程除外)的施工总承包业绩1份,且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4-19 14:12到2024-04-2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