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电动汽车服务 2025年广州车辆租赁及驾驶员驾驶服务框架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38000220021681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电动汽车服务 2025年广州车辆租赁及驾驶员驾驶服务框架项目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为满足 总部各单位车辆租赁服务需求,保障广州公务车队的正常运营,提升公务用车服务水平,展示 电动品牌服务形象,现采购2025年广州车辆租赁及驾驶员驾驶服务,包含大中型客车租赁服务(含驾驶)、小型客车租赁服务(不含驾驶)、广州公务车队驾驶及运营服务。通过本次招标,为 总部各单位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车辆租赁服务、公务车队驾驶及运营服务,预计采购金额1080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用车地点主要为广州市,分为3个标的。
标的 1:广州市大中型客车租赁服务(含驾驶),预计采购金额240万元;
标的 2:广州市小型客车租赁服务(不含驾驶),预计采购金额120万元;
标的3:广州公务车队驾驶及运营服务,预计采购金额720万元。
预计采购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根据中标单价和服务期内的实际采购量按实结算。请投标人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本项目实际采购金额在预估采购金额的[(1-20%),(1+50%)]范围内。
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招标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本项目根据采购方的用车订单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2)服务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至2027年12月31日。
①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上限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②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需求预测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③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的,可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④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至2027年12月31日)。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 1 | 标的1:广州市大中型客车租赁(含驾驶) | 广州市大中型客车租赁(含驾驶) | 240 | 240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至2027年12月31日 | 否 | / | / |
| 2 | 标的2:广州市小型客车租赁(不含驾驶) | 广州市小型客车租赁(不含驾驶) | 120 | 120 | 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至2027年12月31日 | 否 | / | / | |
| 3 | 标的3:广州公务车队驾驶及运营服务采购 | 广州公务车队驾驶及运营服务采购 | 720 | 720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 否 | / | / |
备注:
(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