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通勤交通服务,招标人为昆明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昆明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通勤交通服务,共分北线(小康大道金水湾小区至马金铺基地)、西线(马街至马金铺基地)、南线(丽阳星城小区至马金铺基地)三条线路运行,按采购人要求接送职工往返。
2.1项目名称:昆明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通勤交通服务
2.2项目类型:服务
2.3项目概况:昆明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通勤交通服务,服务商提供3条运行线路的交通车服务,包括:北线(小康大道金水湾小区至马金铺基地往返)、西线(马街至马金铺基地往返)、南线(丽阳星城小区至马金铺基地往返)三条线路运行,按采购人要求接送职工往返,服务期限3年。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圆通北路86号
2.5招标范围:
昆明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通勤交通服务,服务商提供3条运行线路的交通车服务,共分北线(小康大道金水湾小区至马金铺基地)、西线(马街至马金铺基地)、南线(丽阳星城小区至马金铺基地)三条线路运行,按采购人要求接送职工往返,服务期限3年。
2.6服务期:3年(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2.7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客运),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承诺书或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3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通勤类或客运类的专业服务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以签署日期或具体服务期为准。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注:投标人的运营车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造成的损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规定,且按照《道路交通认定书》认定为投标人主要责任的,属于生产安全事故范畴。)
团队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
安全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提供相应证书。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置3辆空调大巴,其中46座或以上(含46座)空调大巴车2辆,38座或以上(含38座)空调大巴车1辆,车辆需在检验有效期内,且车辆需投保交强险、商业险(商业险应至少包括:第三者责任险、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险(座位险)),提供对应配置车辆的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证及对应车辆保险单据。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驾驶员须持证上岗,人数应与配置的承运车辆相匹配(3人);提供驾驶证(A1)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12-05 00:00:00.0至2025-12-11 17:00:00.0(北京时间)。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昆明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通勤交通服务,共分北线(小康大道金水湾小区至马金铺基地)、西线(马街至马金铺基地)、南线(丽阳星城小区至马金铺基地)三条线路运行,按采购人要求接送职工往返。
2.1项目名称:昆明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通勤交通服务
2.2项目类型:服务
2.3项目概况:昆明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通勤交通服务,服务商提供3条运行线路的交通车服务,包括:北线(小康大道金水湾小区至马金铺基地往返)、西线(马街至马金铺基地往返)、南线(丽阳星城小区至马金铺基地往返)三条线路运行,按采购人要求接送职工往返,服务期限3年。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圆通北路86号
2.5招标范围:
昆明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通勤交通服务,服务商提供3条运行线路的交通车服务,共分北线(小康大道金水湾小区至马金铺基地)、西线(马街至马金铺基地)、南线(丽阳星城小区至马金铺基地)三条线路运行,按采购人要求接送职工往返,服务期限3年。
2.6服务期:3年(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2.7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客运),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承诺书或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3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通勤类或客运类的专业服务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双方签署页以及合同关键页,以签署日期或具体服务期为准。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黑名单、灰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者质量事故,未在开标前12个月内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注:投标人的运营车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造成的损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规定,且按照《道路交通认定书》认定为投标人主要责任的,属于生产安全事故范畴。)
团队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
安全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提供相应证书。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置3辆空调大巴,其中46座或以上(含46座)空调大巴车2辆,38座或以上(含38座)空调大巴车1辆,车辆需在检验有效期内,且车辆需投保交强险、商业险(商业险应至少包括:第三者责任险、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险(座位险)),提供对应配置车辆的行驶证、车辆道路运输证及对应车辆保险单据。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驾驶员须持证上岗,人数应与配置的承运车辆相匹配(3人);提供驾驶证(A1)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12-05 00:00:00.0至2025-12-11 17:0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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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