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燃料公司天津分公司2026年劳务外包服务(天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天津市
2.2 规 模: 燃料公司天津分公司2026年劳务外包服务(天津)招标
2.3 标段划分: 燃料公司天津分公司2026年劳务外包服务(天津)招标
2.4 服务地点: 天津市/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一年
2.6 招标范围:配置不少于10名外包服务人员,辅助开展企业经营管理相关工作,包括:合同员不少于1人、信息管理员不少于1人、业务员不少于4人、司机不少于3人、前台1人。具体人数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为1家单位提供劳务服务(须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页扫描件),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6日17时00分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