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国泰发电 10号发电机励磁系统换型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国泰发电 10号发电机励磁系统换型改造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国泰发电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邢台国泰发电 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南郊,总装机容量为2×330MW,10号机组于2005年9月30日投产发电,已运行20年,发电机为东方电机 生产,其发电机励磁系统采用的是机端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目前励磁设备超寿命运行,存在诸多设计弊端及安全隐患,已不满足当前机组安全运行要求。
工程地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
①提供一台套全新的330MW发电机励磁控制系统,包括:1面励磁调节柜、3面整流柜、1面灭磁开关柜、1面交流进线柜、1面灭磁电阻柜、进出母线及其他附件;完成旧励磁系统屏柜的拆除及放至指定位置,新设备的安装,电缆供货、敷设及接线等。
②完成10号发电机励磁系统的静态、动态试验、励磁系统参数测试及建模试验、电力系统稳定器(PSS)参数整定试验、发电机进相试验、AVC试验等励磁系统相关涉网试验,出具合格的试验报告。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具备交货条件,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4月6日完成项目改造、投运,合计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是励磁系统的生产制造企业,并具有励磁系统入网检测报告。
(3)投标人须具有三级及以上承装、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
3.1.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项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励磁系统改造或供货的合同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 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5其他要求:招标人监督方式:建投能源纪检监察部监督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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