峁底(兴县)煤业限公司矿井水处理站提量增质改造项目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山西兴县华润联盛峁底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吕梁市兴县奥家湾乡峁底村,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0万t/a,服务年限26年。矿井于2012年建设矿井水处理站,随着开采深度增加,矿井涌水量波动增大(30.4-131.78m³/h),现有系统处理能力已无法满足需求,且设备老化严重,出水水质不稳定,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对于污水提质增效政策要求,防止环保事故事件的发生,同时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需对矿井水处理站进行增量提质改造。
根据《山西兴县华润联盛峁底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处理站改造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承包人需严格遵循初步设计确定的工艺方案、设备参数、水质标准及建设要求,确保工程处理规模 150m³/h,出水 SS 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46-2006)表 2 限值,其余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 1 III 类标准,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环保及投资控制负总责。
2.1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2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自甲方签发正式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吕梁市兴县峁底煤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1项已完工水处理站建设或改造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和验收(或投运)证明,合同中须明确工程项目名称、承包工程范围及主要内容页或能体现资格业绩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和签章页等;
3.5资格要求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证明材料及要求);
3.6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若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注册建造师证书过期或未在电子注册证书上“手写签名”的,可以补充澄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1月9日09:00:00到2026年1月19日1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