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简介: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4年10月12日印发的《KA/T 22.1—2024 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 第1部分:总则》《KA/T 22.2—2024 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 第2部分:煤矿》和《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矿安[2023]192号)的要求,需对芒来矿业公司采场构造异常区域及未来开采范围内进行进一步普查,并坚持“一孔多用”的原则,详细掌握矿区地质构造及煤层赋存情况,以便满足指导生产及采矿规划设计时使用,现计划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生产补充勘探)项目。
2.1.2招标范围
(1)设计施工24个探煤孔(含3个机动孔),工程量预估5132m(预估);
(2)按照甲方预估工程量,编制详细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4)编制完成本次补充勘探工作相应的补充勘探报告,并根据勘探结果按照甲方要求编制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和下一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方案。
2.1.3验收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经专家组评审通过(专家组不少于3人且均为高级技术职称或以上);
(2)编制完成的补充勘探报告、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方案必须经专家组评审通过(报告和方案均需通过专家评审,专家组不少于5人且均为高级技术职称或以上);
(3)提交通过评审的最终纸质版报告各4套、相关化验分析结果原件1套、电子版1套;
(4)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专家评审费由投标人承担。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服务期#
2.4服务地点:#服务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1项勘查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明确工程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页或能体现资格业绩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和签章页等);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评估)甲级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5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3月2日9:00到2026年3月12日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