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河北石家庄市长安区体育北大街173号。
2.2 项目规模:453.6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5月1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检修总工期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设备检修、维护-2026年3号4号机组小修项目:完成河北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2026年3号4号机组小修项目范围内全部工作,包含燃机专业、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电气专业、热控专业标准项目、技术监督项目、反措项目、消缺项目和各专业相互配合项目,同时包含脚手架,保温等施工工作。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2026年3号4号机组小修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项汽机设备检修和1项锅炉设备检修和1项发电机本体及电气附属设备检修合同业绩(同一个合同业绩内同时有汽机、锅炉、发电机本体及电气附属设备中两项、三项业绩的,则分别认为具有对应内容各1项业绩),并需提供业续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3-03 15:30到2026-03-10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