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达公司年度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2026-03-04 IP属地 北京市 移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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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年度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年度工程劳务分包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多个独立的单项工程,具体所涵盖的工程内容将以招标人后续正式确定并发布的单项工程清单为准。在本次招标所达成的框架协议采购范围内,招标人将依据每个单项工程的实际施工需求、规模及具体技术特点,与最终中标的承揽人分别签订针对性的劳务分包协议。涉及各单项工程相关的劳务分包管理及服务事宜,均需通过公开、公平的招标程序,采购具备相应资质与能力的劳务分包公司。中标后的劳务分包公司将按照协议约定,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劳务作业服务,保障各项目顺利实施。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 昌达公司年度工程劳务分包:

标段(包)内容:中标方需严格按照招标人针对各单项工程提出的具体劳务需求,组织并派遣符合要求的劳务人员,同时向招标方提交已经双方确认的劳务人员详细花名册,以及当次薪酬的详细统计表格。在所有资料经招标方审核确认无误之后,中标方应依据双方约定的薪酬支付流程,及时完成薪酬的兑付工作,以保障所有劳务人员的薪酬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切实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详细内容及范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服务要求。

2.3 服务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三道岭镇新华北路5号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劳务分包费用达到450万元时终止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 昌达公司年度工程劳务分包,该标段投标人资格: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业绩要求: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服务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须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信誉要求:

3.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03-04 18:00至2026-03-09 18: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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