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洛滨22万千瓦农光互补项目增补容量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2026-03-04 IP属地 北京市 移动0
核心提示:蒲城洛滨22 万千瓦农光互补项目增补容量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
 蒲城洛滨22 万千瓦农光互补项目增补容量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名称:(陕西公司)蒲城洛滨22 万千瓦农光互补项目增补容量施工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陕西省蒲城县洛滨镇
 
2.4 建设规模:31MW
 
2.5 计划工期:暂定2026 年4 月1 日一6 月30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材料设备:本项目甲供设备、材料的接卸、现场代保管、二次倒运由投标人承担。乙供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及专用工器具和备件移交等相关工作均由投标人承担。甲供设备材料见附件二: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
 
建筑施工:包含不限于清表、场平、余土弃置、垃圾外运,预制桩基础施工,灌注桩基础施工,箱变、逆变器、汇流箱基础施工,接地工程施工,集电线路基础及接地网施工,集电线路征租地协调青赔(含临时道路、铁塔占地、线路铁塔组立场地、线路走廊等),通信工程的施工与协调,排水系统的施工与协调,进场道路施工与协调赔付(含红线外道路),围栏工程施工、环水保施工、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供水供电工程。
 
安装施工:包含不限于组件安装、柔性及固定支架安装、逆变器安装、箱变安装(含钢平台)、铁塔及架空线路安装、电缆敷设及配管标识桩、接地系统安装、并网协调(集电线路及电网调管一、二次设备)及并网手续办理,试验、调试、验收资料移交等工程内容。
 
其他:红线范围内租地及赔付由招标人负责,所有设备、材料堆放场地的租赁及赔付由投标人负责。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类二级(110 千伏以下)和承试类二级(110 千伏以下)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0 号)相关要求。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须具有2 个及以上30MW(或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山地/农光(含林光)互补)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已竣工EPC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 个及以上30MW(或MWp)及以上(平原荒漠/山地/农光(含林光)互补)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或已竣工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3 月 03日至 2026 年 03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购买标书及具体流程联系 010-51957412
联 系 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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