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井下支护产品钢材原材料招标公告

   2026-03-05 IP属地 北京市 移动0
核心提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井下支护产品钢材原材料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井下支护产品钢材原材料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井下支护产品钢材原材料,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井下支护产品钢材原材料

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新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合公司支护厂、锚杆厂。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需方需求分批次到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井下支护产品钢材原材料,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3.2.1投标人应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业绩要求: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须具有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提供本次招标货物任意1项的供货业绩。(不限规格型号,代理商投标的,提供自身或本次授权制造商业绩均可)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的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信誉要求: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6-03-04 18:00至2026-03-09 18: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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