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县振兴煤业有限公司矿井 3 号煤(绿色充填开采)与 15 号煤配采项目工程施工已由山西长治县振兴煤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山西长治县振兴煤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上述工程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长治县振兴煤业有限公司矿井3号煤(绿色充填开采)与15号煤配采项目工程施工。
2.2项目规模:山西长治县振兴煤业有限公司矿井为证照齐全的生产矿井,布置有主斜井、副立井、回风立井三个井筒。矿井现采用一个水平(标高+898m)开采井田内15号煤层。本项目中包含井巷工程、土建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充填工程等。
2.3项目地址:山西长治县振兴煤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
标段内容:
工程量包含内容如下:
为了矿山企业的持续发展和矿井整体经济效益,本次配采项目将利用现有的15号煤层“主斜副立”综合开拓系统,增加一个辅助水平(标高+1030m)开采3号煤层。该利用方案新增井下、井上工程如下:
1、新增3号煤层煤仓,利用主斜井现有带式输送机担负3号煤层原煤提升任务;
2、新增3号煤层甩车场,利用现有主斜井绞车担负3号煤层除人员外的辅助提升任务;
3、新增3号煤层行人斜巷,利用现有副立井担负人员提升任务;
4、新增3号煤层联通巷(矸石仓回风绕道),利用现有回风立井形成3号煤层通风系统。
5、新增3号煤层二期、三期工程,包括采区胶带大巷、轨道大巷、回风大巷;采区井底车场;采区消防材料库、变电所、避难室、水泵房、水仓等各类硐室及工作面顺槽、开切眼等工程。
6、新增地面充填车间及投料孔工程。
7、本项目总共包含井巷工程、土建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安装工程、充填工程等。
2.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
3.1资质条件: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且所有资质均在有效期内:1.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4.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矿建工程相关专业,并在本单位注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并符合建设部(2006)153号文中“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规定要求。
3.3技术负责人资格:技术负责人具备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
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提供近一年任意一次缴纳社保的凭证。
3.4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制度,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拍卖,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和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信誉要求:信用记录良好,未被信用中国和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各投标人应主动提交尚处于有效期内的不良信息及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如无此类情况,需附投标人承诺说明。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3月4日17时00分--2026年3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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